卢麒元提出的“立法者每次参与都要政审”确实戳中了一个关键点:立法这杆笔,轻重之间牵动的是亿万人的利益。咱们都见过,有些政策条款看似中立,背后却藏着“外资优先拿地”这类私货,起草人偏偏和利益方关系暧昧,这哪是立规矩,简直是开后门。 说白了,立法不是请客吃饭,而是给国家定规矩。飞行員每次起飞前都得检查飞机,医生手术前也得重新消毒,凭什么制定法律的人就能一次审查管终身? 美国国会通过《停止知情交易法案》后,议员们靠内部信息炒股的高收益立马现形,这说明动态审查吓跑的不是人才,是蛀虫。 当然,审查不能搞“一刀切”。有海外经历不可怕,可怕的是隐瞒不报。现在广州南沙试点“立法伦理链”,用大数据自动比对利益冲突,这种精准防控才是真需要。立法公正了,老百姓才能信法、守法,这才是法治的根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