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鹤山林权登记经验入选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先试典型案例。鹤山市是全国林权登记试点县之一,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鹤山市聚焦林权办证率低和办证速度慢等堵点问题,有效推动林权登记提质增效,为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我省林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
一是控源头,加强合同管理,堵塞问题漏洞。通过建立“一本账”,明确专人负责对林地承包经营合同信息进行日常动态监管;打造“一把尺”,建立集体林地承包经营合同监管机制,明确合同规范管理的责任分工;畅通“一条路”,探索打通“全国林权综合监管系统”“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等平台信息,强化合同信息化管理,进一步夯实林权管理和登记工作的数据基础。
二是强联动,创新地籍调查,畅通工作衔接。印发《林权地籍调查工作机制》,就林权地籍调查工作内容、工作类型以及工作程序做出明确规定;前置地籍调查,经属地镇政府、林业部门及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后签订合同,林农、林企可依据调查成果直接申请不动产登记,确保流转林地权属清晰、面积准确;创新调查方法,借助高清影像图、实景三维数据、国土调查云等可视化技术手段室内指界,快速实现上图入库;依托移动终端设备,优化地籍调查系统,辅助开展林权地籍调查,有效节约调查成本,提升调查效率。
三是有服务,简化办证流程,推动高效登记。通过调查成果共审互认,权利人申请林权合同签订、登记时无需重新开展地籍调查;优化办证服务,印发《鹤山市林权类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指引》,让群众不出镇即可办证,同时积极推进“林权登记+金融”服务,为林农提供一站式林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及不动产登记服务。据统计,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有效林权抵押登记面积已超7500亩,为林农、林企提供超2亿元金融抵押服务。
四是勇担当,化解历史问题,保障林农权益。成立林权登记提质增效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市政府统筹协调,自然资源、林业等有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结合林权存量数据整理和日常林权登记工作全面梳理历史遗留问题,制定了《关于妥善解决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健全历史遗留问题化解跟踪管理和监管责任制度,预防出现“前清后犯”现象。
下一步,鹤山将秉持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服务到位、工作到位原则,全力推动林权登记从试点探索走向全面推广,确保改革举措真正惠及林农、落地见效,以高标准、实作风持续深化改革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