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毒狗案判了,但这事没结。 更怕它变成下一个“彭宇案”—— 不是因为张某华的四年刑,是怕“违规者没代价”的信号传出去。 李女士遛狗不栓绳先违规,到头来成了“被害方”,可她的违规没被追究。这不是给不文明养狗的人递“定心丸”吗?要是大家都觉得“反正不栓绳也没人管,出事还有法律护着”,那小区里的牵引绳只会更少,矛盾只会越攒越多。 物业现在都犯愁:下次见人遛狗不栓绳,管不管?管了怕被骂“多管闲事”,不管怕出事背锅——这哪是物业的问题?是没人说清楚“到底谁该管”“管了之后怎么罚”:罚款五十块不够疼,能不能扣狗?能不能把违规记进养犬档案? 彭宇案的教训是“扶人怕被讹”,现在怕的是“文明养狗怕没用”——你规规矩矩牵绳,别人不牵也没事,那谁还愿意守规矩?张某华的刑是判了,可要是“遛狗不栓绳”的违规还像以前一样“没人管、没代价”,下次说不定还有人用更极端的方式“解决问题”。 其实最该做的,不是只盯着判决,是让养狗规定“活”起来:社区能查、城管能罚、物业能管,违规一次记一次,次数多了就收狗——不是要治谁,是要让“文明”真的有分量。 最后问你个实在的:你家小区有没有遛狗不栓绳的?你反映过吗?有人管吗?要是答案还是“不知道该找谁”“反映了没用”,那这案子就算判了,也没真的“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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