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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到个新闻,差点没坐稳。 J罗,哈梅斯·罗德里格斯,当年那个一脚天外飞仙惊艳了全

刷到个新闻,差点没坐稳。 J罗,哈梅斯·罗德里格斯,当年那个一脚天外飞仙惊艳了全世界的金童,现在连墨西哥的球队都不要他了。 说真的,有点恍惚。 我总觉得他人生最错的一步,就是当年在拜仁踢得风生水起的时候,非要拧着一股劲儿回皇马。 在拜仁那几年,他就是国王。球队的大腿,战术的核心,脸上的笑都比别处灿烂。那是他的应许之地。 但他不甘心啊。 总觉得皇马才是最终的圣殿,必须回去,必须证明给那些曾经看轻他的人看。 这口气,我懂。男人嘛,谁还没点执念呢? 可然后呢?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回到那个众神云集的银河战舰,他成了可有可无的零件,板凳坐穿,灵气被磨得一干二净。 从那以后,他就再也没能回到那个山巅。 这事儿其实跟足球没太大关系了。 我们每个人生命里,可能都有一个“拜仁”——那个让你舒服、给你价值感、让你闪闪发光的地方。 也都有一个“皇马”——那个看起来金碧辉煌,你削尖了脑袋想挤进去,却未必真的适合你的地方。 人这一辈子,最难的,可能就是分清楚,哪个是归宿,哪个是执念。 选错了,再牛的人,也只能眼看着自己一点点,从天才,变成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