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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 【情节严重!一投资者拉抬打压股价 交易所火速出手】12月18日,北交所发布

a股 【情节严重!一投资者拉抬打压股价 交易所火速出手】12月18日,北交所发布对李某浩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经查明,2025年12月18日,李某浩名下证券账户及与其涉嫌关联的账户,在交易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驰诚股份”的过程中,存在拉抬打压股价的异常交易行为。18日当天,驰诚股份涨幅达30%。北交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试行)》第6.2条第一款第(三)项“单个证券账户,或两个以上固定的或涉嫌关联的证券账户,大笔申报、连续申报、密集申报或申报价格明显偏离该证券行情揭示的最近成交价”的规定。相关投资者的异常交易行为导致股票达到涨幅限制价格,触发异常波动情形,且其在实施拉抬股价行为后大量反向卖出,情节十分严重,市场影响恶劣。同时,李某浩名下证券账户曾多次因异常交易行为被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分别于2025年6月20日、2025年11月7日被连续实施暂停证券账户交易。但其仍未改正,继续实施异常交易行为。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试行)》第6.7条,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二十条的规定,北交所作出如下决定:对李某浩名下证券账户采取限制证券账户交易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限制证券账户交易期为三个月,自2025年12月19日至2026年3月18日。(券商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