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看懂,成都梁柯滢被判死缓,而广东廉江叶德志被判死刑,同样是精神分裂,为什么判刑结果不一样?难道因为害的人数不一样?成都一人,廉江一家三人?都是故意杀人罪,难道还区分杀了几个人?哪一位法律大神能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