伐树砸伤偏瘫,家属索赔10万!村主任代签手术同意书到底该不该担责? 伐树时被倒木砸伤送医抢救,村主任代签手术同意书,因遗留偏瘫家属起诉村主任赔10万元,法院:紧急救治不担责。 12月19日据河南省高级法院披露:2017年3月4日,原告郭某在河南省夏邑县与他人一同伐树时,被歪倒的树木砸成重伤,被紧急送往夏邑县某医院抢救。生死攸关之际,家属迟迟联系不上,是村主任果断在手术同意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为抢救争取到了黄金时间。 可谁也没想到,这场“救命签字”,竟在几年后把村主任推上了被告席。郭某经救治虽保住性命,却落下偏瘫后遗症,家属一纸诉状将村主任告上法庭,索要10万元赔偿。他们认为,正是村主任的“擅自签字”,让郭某在手术方案的选择上失去了自主权,才导致了如今的悲剧。 一时间,舆论炸开了锅。有人为村主任鸣不平:“危难时刻敢挺身而出,这是救人啊!难道以后遇见这种事,都要袖手旁观才对?”也有人纠结:“手术签字不是小事,家属不在场,村主任真的有这个权利吗?” 这场官司,打到了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于2020年9月24日作出豫14民终3467号民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的判决,给所有人吃下了一颗定心丸。在紧急情况下,为挽救生命而实施的善意救助行为,不该被苛责。试想,如果当时村主任犹豫片刻,非要等家属到场才签字,郭某可能连抢救的机会都没有。 人性的善意,从来都不该被冰冷的索赔绑架。我们总说“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可当善意之举需要承担未知风险时,多少人会望而却步?村主任的经历,不仅是一场法律纠纷,更是一面照妖镜,照出了人性的复杂,也照出了社会对善意的渴求。 这件事也提醒我们:危难时刻的伸手相助,值得被善待和保护。别让英雄流血又流泪,别让善意寒了心。 对此,你怎么看?如果换做是你,在那种紧急关头,会选择签字救人吗?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