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捡平板嫌300元酬金低不还,嫌300元酬金低不还平板被判赔3500元 12月19日 记者从广西高院获悉:2025年4月,李某不慎遗失了一个手提袋,内有一台平板电脑。查监控发现手提袋被同小区的王某拾获。李某表示愿意支付300元感谢费,希望其返还电脑和手提袋。王某认为酬金过低,拒绝归还。李某报警民警与其一同到王某家协商,但王某仍因报酬问题拒绝返还电脑。李某向桂林市象山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赔偿相应损失。 象山区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多次以酬金过低拒绝返还,该行为已侵害李某的合法财产权益。王某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也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应视为其自愿放弃举证、质证及答辩的权利。庭审后,法院尝试电话联系王某,但其均未接听,导致无法核实涉案平板电脑是否仍完好保存。因此,对李某要求王某按电脑价值赔偿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鉴于涉案平板电脑系李某于2024年购买,至诉讼时已使用一年有余,结合其购买价格与实际使用情况,法院依法判决王某赔偿李某经济损失3500元。 来源:九派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