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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宁县开展超标电动车集中整治

连日来,华宁县开展超标电动二、三、四轮车集中整治,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群众安全出行,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据悉,此次整治行动坚持“规范管理、分类处置”原则,华宁县相关部门依法对超标电动二、三、四轮车,无牌无证、无保险上路的电动车进行查处,对符合国家标准可注册登记的车辆,引导车主及时办理上牌、购买保险手续;对不符合标准、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在整治过程中,工作人员注重方式方法,充分考虑群众的实际出行需求,在规范秩序与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之间寻求平衡点,最大限度保障守法、合规用车群体的权益。

据介绍,电动车已成为市民上班、接娃、买菜的出行神器。车辆的大幅增加,方便了群众出行,同时也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较大的安全隐患。部分车辆无牌无证无保险,驾驶者因法律法规和安全意识缺失等导致交通事故高发。事故发生后,常因车辆无合法登记、无保险保障,致使受害人财产损失难以弥补,人身伤害得不到及时有效赔偿,带来诸多问题和隐患。

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华宁县于2025年7月15日开始,在“华宁头条”“玉溪华宁警方”微信公众号陆续发布了相关通知通告,同时要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带头不购买、不驾乘超标(含报废)电动车。在前期广泛宣传的基础上,12月8日起,华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按照《华宁县超标电动二、三、四轮车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在全县范围开展超标电动车集中整治。

下一步,为规范管理,净化路面行车秩序,提高安全保障,遏制事故发生,华宁县将持续开展整治、规范管理、分类处置,最大限度保障用车群体权益。(特约通讯员杨艳通讯员姜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