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检察院12月16日公布一起令人唏嘘的案件。李某、谢某与被害人本是至亲母女、姐妹关系,却因长期沉迷“心灵感应”、“冥想打坐”等玄学内容,陷入“魔鬼攻击”和“脑控”的荒谬幻想中无法自拔。2024年12月4日凌晨,被害人突然声称自己被“魔鬼”附体,主动要求李某、谢某通过按压胸口、灌水催吐的方式为她“驱魔”。在持续数小时的“驱魔”过程中,被害人还曾表示方式“有效果”并要求继续,直至其他家人发现她嘴角流血并报警,但急救人员到场后已无力回天。2025年7月29日,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分别判处李某、谢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案件揭示了一个令人痛心的过程:三名家庭成员因长期接触迷信信息,逐渐形成了“自身灵魂被出卖、遭受魔鬼攻击”的荒诞观念。这种思想侵蚀使得她们无法辨别现实与幻想,最终在2024年12月4日凌晨演变成悲剧。被害人主动要求“驱魔”,而李某、谢某则受迷信思想驱使,实施了危险的按压胸口和灌水催吐行为。更为令人惋惜的是,在整个过程中,被害人还多次向二人确认“驱魔”方式有效,并要求继续。这种相互强化的错误认知,最终导致了不可挽回的后果。 类似因迷信活动致人死亡的案例在全国多地均有发生。辽宁省鞍山市曾有一名男子因身体不适找“大师”吴某驱邪治病,结果在持续4个多小时的“法事”中,因长时间晃动头部致桥静脉破裂死亡。南陵县一名患病者请“仙婆”驱魔,被强制吸入醋淋热称砣产生的蒸汽后死亡。而黑龙江黑河一名“大仙”王某更为极端,她指使多人对一名女性进行殴打“驱魔”,最终导致被害人伤重死亡。这些案例共同表明,迷信思想不仅侵蚀人的理性判断,更可能直接危及生命安全。司法机关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会根据具体行为认定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 为何本案中李某、谢某的行为被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法律意义上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但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李某、谢某的行为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件。虽然二人没有杀人故意,但应当预见持续按压胸口和灌水催吐可能造成致命风险。法院在量刑时,也综合考虑了案件发生在亲属之间、当事人主观状态以及行为过程中的救助情节等因素,最终作出了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的判决。 本案揭示了一个深刻教训:迷信思想对个人和家庭的侵蚀不可小觑。从“心灵感应”到“冥想打坐”,这些看似无害的内容可能逐步将人引入非理性的漩涡。司法机关通过此类案件的公示,提醒公众要树立科学精神,抵制封建迷信。当遇到身心健康问题时,应寻求正规医疗帮助,而非迷信手段。特别是对于家庭成员间的类似行为,更需要保持理性判断,不能因亲情关系而放弃基本的安全底线。本案中,如果李某、谢某能够及时停止危险行为并寻求专业帮助,悲剧或可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