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村规民约收外省结婚费?民俗和法律的边界,真的不能乱划! 刷到云南临沧某村收外省结婚费的新闻,我直接愣住了! 村里规定,本村姑娘要是嫁外省小伙,得交一笔“补偿费”,理由是“养育女儿的成本没收回”“防止人才外流”。消息一出,网友吵翻了天,有人说这是老祖宗传下来的规矩,有人骂这是变相卖女儿。 想起我表姐的经历,她老家在贵州农村,当年嫁外省老公时,村里老人也起哄要收“彩礼补贴村集体”,我表姐直接怼回去:“我嫁人是自己的选择,村规民约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最后这事不了了之。 后来查了才知道,《民法典》明确规定,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干涉。村规民约是用来规范村民行为的,不是用来设卡敛财的,一旦和法律冲突,肯定是无效的! 说白了,民俗可以尊重,但不能打着“传统”的旗号,侵犯别人的合法权益。 你们觉得村规民约和法律冲突时,该听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