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发资讯网

【热评】这起“盗窃”馆藏名画案过了追诉时效吗 江苏文旅厅调查南博藏品现身拍卖

【热评】这起“盗窃”馆藏名画案过了追诉时效吗 江苏文旅厅调查南博藏品现身拍卖 疑似南京博物院馆藏的明代仇英《江南春》图卷现身拍卖市场,8800万起拍价引发热议。若此事被认定为上世纪九十年代末(以博物馆对该馆藏名画作出处置为限)发生的文物盗窃大案,距今已二十五年,是否过了追诉时效成为焦点。 我国《刑法》明确,刑事追诉时效按法定最高刑划分,无期徒刑或死刑对应的最长时效为20年,20年后需追诉须报最高检核准;立案后逃避侦查或被害人控告后应立案而不立案的,不受时效限制。单从时间看,若此案属重大盗窃案,似已超20年最长时效,且暂无证据符合时效延长情形。 但这并不意味着无法追究刑责。法律规定,追诉时效对连续、继续犯从行为终了之日起算,追诉期内又犯罪的前罪时效重新计算。盗窃罪虽通常被认定为状态犯,如果本案中委托拍卖行为系盗窃行为人所为,其持续侵害文物所有权的行为可认定为犯罪行为的延续,符合继续犯特征。 综上,在假设本案为刑事案件的前提下,不能简单以时间跨度认定已过追诉时效。关键需查清拍卖委托人与当初盗窃行为的关联性,若属同一主体,追诉时效应从拍卖行为终了之日起算,追究其刑责仍具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