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郓城熙昕外国语学校三年级学生因推落行李箱,被班主任要求当众自扇 40 耳光,致其恐惧辍学。 校方承认惩戒失当,开除涉事教师并承诺心理疏导,事件引发对惩戒边界与师德的热议。 从学生行为来看,推落行李箱确有安全隐患,但三年级孩子对 “危险” 的认知尚模糊,更需要基于教育目的的引导而非羞辱。 教育部 2021 年实施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 (试行)》早已明确,惩戒核心是 “育人” 而非施压,像书面检讨、课堂内短时站立等方式,既符合 “与过错程度相适应” 的原则,也能达到警示效果,可涉事教师却选择了最具伤害性的方式。 这种行为绝非 “惩戒”,而是触碰法律红线的体罚。 《未成年人保护法》明令禁止体罚,教育部更将 “击打、羞辱学生” 列为绝对禁止的七类行为之一。 更可怕的是心理伤害 —— 教育心理学人士指出,当众自扇耳光可能导致创伤后应激障碍,那些围观的目光与耳光声,会彻底摧毁孩子的自尊心,甚至让其对学校产生终身恐惧,这种伤害远非 “心理疏导” 就能轻易弥合。 事件暴露出的师德漏洞更值得警惕。 类似宁波教师让学生互扇耳光等案例频发,说明部分教师既缺乏科学教育手段,也对惩戒边界认知模糊,背后是师德培训流于形式、监督机制缺位的深层问题。 校方开除教师虽显 “零容忍”,但更需落实长效心理干预与师德考核 —— 将师德表现与职称评定挂钩、建立常态化巡查制度,才能让 “引导代替惩罚” 真正落地。 毕竟,教育的温度,藏在对孩子尊严的守护里,而非耳光的响亮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