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湖南职校的摔猫事件,宿舍教官和学生双方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学生只是一般性质的违反校纪,挑衅语言全程无辱骂,和肢体冲突等过激行为,也不构成违法行为,学校不应处罚学生过重。 当着班主任和教官的面出言挑衅,丝毫不把别人放在眼里,还不严重,不从重处罚,下次就是无视法律了! 违反宿舍管理规定,拒绝服从管理,这个错误已经不小了,可以给予取消住宿资格的处罚了。 他故意激怒行凶者,对最终后果也应负一定的责任,很多人命案子就是这样发生的,祸从口出。 别人挑衅你忍了,那别人再骂你呢,你也忍吗?那别人再打你呢?这种二五仔就是得寸进尺,是不是嫌事态不够,非要出现暴力伤人你才好吃瓜。 这是给教官架在那了,不摔已经无路可走了,但凡旁边的老师拉扯一下,把任何一个人拉走,猫都能活,恰恰这一屋子人就没人在乎这只猫的生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