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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收到去年开具的发票该如何做账务处理? 本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于2

2025年11月收到去年开具的发票该如何做账务处理? 本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于2024年12月13日支付一笔120,000元的咨询费,对方于2024年12月13日开具发票,但公司财务人员2025年11月才收到发票,该如何做账务处理?解答:会计人员接到一笔业务,应先了解业务的具体情况,然后根据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做分析,最后做出恰当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一、账务处理前的具体情况了解针对提问所述的情形,会计人员在账务处理前需要详细了解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1、2024年实际款项时,会计核算是计入“预付账款”等往来科目,还是作为暂估入账已经计入了费用科目?如果已经计入费用了,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有无纳税调增?2、款项对应的咨询服务,起止时间是什么?服务年限是2024年还是2025年?款项是预付还是后付?3、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还是《小企业会计准则》?如果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12万元的前期差错能构成重大错误吗?把上述情况了解清楚,接下来的账务处理就正确了一半以上。如果连上述情况都不了解清楚,就直接做账务处理,能否正确就只能碰运气了。二、账务处理前的业务涉税分析小规模纳税人不涉及到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提问所述的业务涉及到企业所得税处理。(一)税前扣除年度的分析发票虽然在2024年实际开具,但是收到在2025年,到底该在那个年度税前扣除呢?首先,企业所得税也要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发票的开具时间与实际收到时间,都不能决定税前扣除的纳税年度。因此,需要结合双方合同约定,根据服务时间来决定税前扣除的纳税年度。如果合同约定服务时间是从2025年1月1日开始到2025年12月31日,即使发票是2024年开具的,也只能在2025年度税前扣除。常见的租房发票,如果是上年度12月底预付次年1季度房租的发票,虽然是上年度开具的发票,也只能在次年税前扣除。反之,如果合同约定是先提供服务,事后验收合格再支付款项并开具发票的,比如提问所述的业务服务时间是2024年度,那么,就应在2024年度税前扣除。当然,如果提问所述的服务期限是跨年度的,比如是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的,即使发票是2024年开具的,也应在两个年度分摊扣除,而不能在一个年度扣除。(二)实际税前扣除的分析根据前面分析,该发票对应的费用税前扣除,至少可能存在三种情形:(1)全部在2024年度扣除;(2)全部在2025年度扣除;(3)需要在2024年度和2025年度之间分摊扣除。如果按规定应全部在2025年度扣除,且2024年也没有扣除的,现在收到发票直接正常申报扣除就行了;如果2024年已经错误扣除的,则应更正申报,必要时还要补税。如果按规定应全部在2024年度扣除,且已经税前扣除的,税务上没有任何风险:因为发票本来就是2024年实际开具,其次即使税务局发现企业无合规税前扣除凭证,也有60天补充期限。如果按规定应全部在2024年度扣除,但是没有扣除(如款项计入“预付账款”等),按规定追补扣除,企业应做专项申报,必要时会产生退税。如果需要两年间分摊扣除的,可能就是几种情形的结合,只是注意分摊金额的正确。PS:税前扣除的注意事项1、“咨询费”现在特别受税务局与金税系统关注,尤其关注业务的真实性、合理性等,企业需要留存完整的证明材料,该类费用是近几年的税务稽查重点。2、税务局会特别关注“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对于接近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的,会重点检查各类成本费用扣除的合法性、合理性等,避免企业骗享优惠政策。三、账务处理根据前述的各种分析,然后根据分析结果做出正确处理。(一)不需要做账务处理这种情况的前提条件是,2024年支付款项时,会计核算已经直接计入了费用,并且在汇算清缴时也没有做纳税调增,意味着已经税前扣除了。同时,按照税法规定,该费用也应在2024年度税前扣除。对于这种情况,不需要做账务处理。在收到发票时,直接找到2024年的付款的会计凭证,将发票粘贴在后面即可。无论企业是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还是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满足上述情形的都可以这样处理。(二)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账务处理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第88条规定,对于会计差错更正,不需要区分统一采用“未来适用法”。也就是说,提问所述的情形,不管是否需要在2024年税前扣除,如果2024年付款时没有确认费用,只需要统一将费用计入收到发票的2025年即可。借:管理费用贷:预付账款等如果税务方面按规定也应全部在2025年度税前扣除的,后续统一结转损益就行,不需要追补扣除申报,也不需要纳税调整。如果税务方面按规定也应全部在2024年度税前扣除的,而2024年计入了“预付账款”等往来科目且没有扣除的,税务方面首先应做专项追补扣除申报,可能退税: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贷:所得税费用实际收到退税:借:银行存款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说明:该笔已经在2024年追补扣除后,2025年就不能重复扣除,在2025年汇算清缴时就应做纳税调增。(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账务处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先需要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判断是否构成重大的前期会计差错,如果构成了前期重大会计差错就需要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否则就采用“未来适用法”。下面说说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的具体处理,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参照上述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处理。1、追溯调整费用并冲减往来账: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预付账款等2、追补扣除并退税(1)确认退税金额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2)实际收到退税:借:银行存款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3、调整对所有者权益的调整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法定公积金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如果2024年在付款时就已经计入费用,但是在汇算清缴因未收到又做纳税调增,假如当时纳税调增的会计分录是如下:借:递延所得税资产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那么,在汇算清缴后实际收到发票,做追补扣除申报后申请退税的,则应做如下会计分录: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贷:递延所得税资产总之,会计处理一定要结合具体情形,正确处理会计要素,并正确反映税务处理的结果。发票会计处理税务处理企业所得税财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