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有味道的东西,可以一口口喝。我以前喝东西快,汤茶酒水,咕嘟咕嘟。第一口冰啤,第一口冰可乐,都爽快。前几天重过《老人与海》,发现老头喝水按“喝一口”来算,当然那是海上,水得省着喝。试着按“一口一口”来喝,而非咕嘟咕嘟,觉得热不烫嘴,冰不冻喉,好像还能多尝到点味儿。比如一杯茶,咕嘟咕嘟咕嘟咕嘟,味道就是入口那下和咽的那下,分成四口,味道多了四倍。而且好像更容易满足。大概身体反应有延迟,不小心就喝多了,一口一口喝,好一些。吃东西,同理。没那么爽,但可以控制摄入,还多了点味道:适用于所有跟我以前那样急性子的。——当然有些东西本就不好喝,或者魅力主要不在味道而在口感,那就咕嘟咕嘟一气儿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