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一个初中生在学校被老师批评了一顿,回到小区,他直奔27楼,一声不吭地一跃而下,离世了,这害苦了老师,校长和物业,因为这件事,老师被开除了,校长被免职了,物业被起诉索赔90万。 2023年12月7日的傍晚,12岁的小军(化名)本该像往常一样回到5楼的家,可监控里的他却在放学后进了电梯,径直按下了27楼的按钮。这个刚上初一的男孩,当天在学校要么是看课外书,要么是玩了手机,被老师当场训斥后,没跟人说过心里的委屈。 小区物业后来在单元门口发现了小军,此时他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家长联系不上孩子报警后,警方很快介入调查,这起死亡事件排除刑事案件,属于自 杀。 痛失孩子的家人难以接受这个结果,开始寻找事件的“责任人”。学校这边反应迅速,批评小军的老师被直接开除,校长也因管理责任被免职,校方还向家属支付了一笔赔偿金,具体数额因学校要求保密而未公开。 家属并未止步,他们将小区物业告上了法庭,诉求很明确:要求物业支付死亡赔偿金894260元、精神损失赔偿金5万元,合计94万余元。家属认为,物业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楼道堆着砖块、窗户没贴警示、没装监控,还能随便上27楼。 面对起诉,物业觉得十分委屈。他们解释,楼道里的四块砖块是业主反复堆放的,物业一直在清理;27楼的窗户高度符合规定,而且电梯也没有限制低层业主前往顶层的道理,这些都是正常的物业管理范围。 一审法院审理后,直接驳回了家属的诉求。法官认为,12岁的孩子已经具备一定的辨别能力,清楚跳楼的严重后果,而物业的这些情况,和小军的自 杀选择没有法律上的直接因果关系。 家属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了上诉,坚持认为物业的疏忽间接导致了悲剧。但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和一审一致,维持原判,理由同样是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物业未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 12岁的孩子正处在青春期,心里敏感又脆弱,老师的一句批评、家长的一次期待,都可能被无限放大。心理老师说,真正的挫折教育不是制造苦难,而是当孩子遇到困难时,有人倾听、鼓励和支持。 悲剧已经发生,再追责也换不回孩子的生命。不如把这件事当成一个警钟,让家长多些陪伴倾听,让老师多些耐心引导,让社会多些理解包容,一起给孩子搭建一个能坦然面对挫折的成长环境。 你觉得这起悲剧的核心问题出在哪?是老师管教不当、家长引导缺失,还是孩子的心理承受力真的需要加强?欢迎留下你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