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当年二话不说借我 10 万给儿子结婚,我还 10 万 1 千时,她直接退回 1 千说 “不要利息”。现在想再转 1 千,她反倒生气 “你把我当外人?”,这 1 千利息到底该不该给? 姐姐说 “一家人不讲利息”,退回的哪是 1000 块,分明是把亲情看得比钱重。就像小时候抢电视,她嘴上嚷嚷 “不好看换”,却总把我爱吃的零食偷偷塞给我 —— 原来她的 “坏”,从来都是刀子嘴豆腐心。 我想给利息,怕她觉得我生分;不给,又怕欠着这份情。就像有人说 “人情是债,该懂得感恩”,可真正的债,本就不该用数字算清。现在我卡在中间进退两难,给,怕伤了她的 “一家人” 心;不给,又怕自己没尽到心意。大家说,这 1 千块利息,到底该不该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