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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法律服务“触角” 打造基层治理“新引擎”

临朐县司法局立足和延伸司法行政职能,聚焦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三个方面,积极探索社会治理新模式,开创基层法律服务新局面,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用法治力量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深化普法宣传,强化基层法治理念。坚持以“需求侧”牵引“供给侧”高效推进普法工作,不断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以“精准普法”推动“精准治理”,有效提升了社会治理效能。落实普法责任,精准开展普法。聚焦“谁来普”,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制定普法责任清单。聚焦“对谁普”,划分“4+N”类普法对象(“4”即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业管理者、村居干部四类重点对象;“N”即其他群体)。深化“送法进校园”,发挥89名法治副校长、198名校外法治辅导员作用,通过法治讲座、模拟法庭及各类法治实践活动,开展校园普法活动126场次,受教育师生达9万余人次。聚焦群众需求,创新普法形式。聚焦“怎么普”,采取“传统+新兴”“线上+线下”形式,针对不同受众特点开展精准普法。开展“村村响”大喇叭讲法、“法律赶大集”普法等活动,以通俗易懂的案例故事,将法律知识送到群众家门口。聚焦治理实践,提升普法效果。聚焦“普得怎么样”,将普法融入矛盾化解、法律服务、乡村治理、法治创建等法治实践,以基层治理成效检验普法效果。建设法治乡村人才“资源库”,培育“法治带头人”700名,“法律明白人”1050名,积极参与基层管理,推动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深化法治乡村建设,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64处,提升了基层治理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抓实人民调解,稳固基层治理根基。坚持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将人民调解工作作为提升社会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实。健全组织,配强队伍。健全县镇村三级调解组织,形成了以14处镇(街、园、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导,以350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以12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为补充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队伍建设方面,整合村“两委”干部、一村一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老党员等人员力量,建立了一支专业化的人民调解员队伍。目前全县共有人民调解员1140名,专职人民调解员692名。强化培训、提升素质。以突出实用实效为导向,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能力培训2次,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熟悉业务、热心公益、公道正派、秉持中立的人民调解员队伍。认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积极动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到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中,有效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600余件。数字赋能、优化效率。充分发挥网上枢纽平台作用,全面提升“山东智慧调解”应用水平,积极引导调解员利用线上、线下方式开展调解,实现矛盾纠纷线上受理、流转调处、反馈,提升矛盾纠纷调解效率,快速高效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优化法律服务,提升基层治理效能。不断强化法律服务“着力点”,加强涉农案件法律援助力度,简化优化申请流程,更好传递民生温度。抓便民、优服务,提升服务效能。进一步延伸法律援助触角,深入推行法律援助初审权下放,依托司法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0处,聘请78名一村一法律顾问担任法律援助联络员,打造县镇村三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为基层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抓宣传、重引领,提升社会影响。充分利用148法律援助咨询热线、微信公众号、村居法律顾问微信群等多种平台,开展法治宣传60多场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200多人次,有效提高农村地区法律援助知晓率,积极引导广大农村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抓重点、降门槛,提升办理力度。以“法援惠民生”为主题,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扎实开展农民工、特殊困难群体、未成年人等法律援助活动。对于“涉农”法律援助案件,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的“三优”服务,去年以来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536件,其中民工讨薪案件446件,挽回民工经济损失687.18万余元,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得到了受援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