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已经38岁了,昨天,我和丈夫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在办理过程中,他趁我不注意,轻轻地踢了我一脚,并向我使了一个眼色。我转过头去,顿时惊呆了,发现我们的女儿已经站在了民政局的门口,泪流满面,手里还紧紧地攥着一张纸。 三月的风还带着凉意,民政局大厅的地砖光可鉴人,映着我和他的影子——两个并排坐着,却隔着半臂距离的人。 我38岁,和他结婚十五年。最近半年,我们连吵架都省了,客厅的沙发成了楚河汉界,他睡左半边,我睡右半边,中间空出的位置能再躺下个孩子。 我手里的离婚协议边角被捏得起了毛边,指腹黏着点胶棒的余黏——早上打印时太急,没等干透就塞进了包里。工作人员叫到我们的号时,我听见自己的心跳声比叫号机还响,“咚咚”撞着肋骨。 他突然用鞋尖轻轻碰了碰我的脚踝,不轻不重,像提醒,又像不经意。我皱眉转头想骂他“干嘛”,却看见他朝门口递了个眼色,眼神里有我从没见过的慌张——像考试时被老师抓包的学生,带着点无措的祈求。 我顺着他的目光转头,正看见玻璃门外的台阶上,站着那个穿蓝白校服的小小身影:头发被风吹得炸起来几缕,书包带子歪在肩膀上,手里紧紧攥着张A4纸,纸角被她捏得发皱,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一颗接一颗砸在纸上,晕开了上面歪歪扭扭的铅笔字。 是朵朵,我们的女儿。她明明应该在学校上课。 我猛地站起来,椅子腿在地上划出刺耳的声响。朵朵看见我,嘴一瘪,带着哭腔喊:“妈妈!”她跑进来,书包撞在门上“咚”一声,扑到我腿边,把手里的纸往我怀里塞:“你们看看……看看这个……” 纸上是她的字迹,标题写着“我的家庭愿望清单”,第一条是“希望爸爸妈妈能一起参加我的家长会——上次爸爸出差,这次妈妈说要加班,可老师说‘一家人’要坐在一起”;第二条画了个简笔画,是三个手拉手的小人,旁边写“周末去公园放风筝,爸爸买的蝴蝶风筝还没飞过,它会难过的”;第三条后面画了个大大的爱心,写着“永远不要分开,我会乖乖听话,不惹你们生气,真的”。 那一刻我突然想,我们真的问过她想要什么吗?这半年来,我们躲在各自的房间里刷手机,在餐桌上沉默地扒拉米饭,以为她住校什么都不知道。可她偷偷把我们的合照从抽屉最底层翻出来,摆在书桌上;她周末回家故意做双倍的作业,说“这样你们就不用催我,能多聊会儿天”;她甚至在我收拾行李时,把我的睡衣悄悄放回衣柜——这些,我竟然都没发现。 他蹲下来,把朵朵揽进怀里,手在她后背轻轻拍着,声音有点哑:“傻丫头,怎么跑来了?”朵朵抽噎着说:“我……我问老师要了假,我知道你们今天来这儿……我不想签字,我想我们还是一家人。” 我看着他的侧脸,胡茬青了一片,眼角有细纹——以前他总说我熬夜有黑眼圈,其实他自己的也没好到哪儿去。我们好像都忘了,刚结婚时他会蹲在路边给我系鞋带,我会在他加班晚归时留一盏玄关的灯;忘了朵朵第一次叫“爸爸妈妈”时,我们抱着她在客厅转了三圈,笑得像两个傻子。 工作人员不知什么时候递过来一杯温水,轻声说:“要不……先缓缓?”他接过水杯递给朵朵,然后拿起桌上的离婚协议,对折,再对折,塞进了西装内袋。动作很慢,像是在折一件易碎的瓷器。 那天我们没离婚。走出民政局时,朵朵一手牵着我,一手牵着他,非要把我们的手叠在一起。她的手心汗津津的,带着点校门口小卖部买的橘子糖的甜味。 回家的路上,风好像不那么凉了。路过一家文具店,朵朵停下脚步,指着橱窗里的风筝说:“爸爸,那个蝴蝶的和你上次买的一样!”他嗯了一声,说:“下周天气好,我们去放。” 我突然想起早上出门前,他在门口站了很久,我催他“快点”,他却说“等会儿,好像忘了带什么”。现在才明白,他没忘带什么,他是在等一个可能——等我们都回头看看,那个一直站在原地,等我们牵她手的孩子。 纸页的毛边还在指尖蹭着,但这次,我没再捏紧。或许有些褶皱,摊开了,晒晒阳光,就会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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