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晚上老公下班的点,我就喜欢站在窗边等老公回家,看到老公的车驶进小院,内心是温暖踏实的。厨房的汤在砂锅里咕嘟着,飘出淡淡的玉米香。我扒着窗帘一角,看他停好车,从后备箱拎出个鼓鼓囊囊的袋子——准是又给我带了楼下那家店的糖炒栗子。 结婚五年,他下班的时间比闹钟还准。 我总在六点五十七分站到窗边,看楼下小院的铁门吱呀转开。 厨房砂锅里的玉米排骨汤咕嘟着,蒸汽把玻璃蒙出层薄雾,得拿手抹开才能看清他的车——银灰色的SUV,左后视镜上还挂着去年我系的平安符,红绳被风吹得晃悠悠。 今天雾有点大,车开得慢,六点五十九分才拐进巷子。 他停稳车,没像往常一样立刻下车,而是在驾驶座上坐了会儿,我看见他抬手揉了揉眼睛,指关节抵着太阳穴按了按——最近项目忙,他总说“没事,扛得住”,却总在开车时偷偷打哈欠。 后备箱“咔嗒”弹开,他拎出个鼓鼓囊囊的纸袋,我心里先笑了:准是楼下那家老字号的糖炒栗子,上周我说想吃,他记到现在。 可他没直接上楼,绕到副驾驶那边,打开车门拿出个小盒子,揣进外套内袋,动作轻得像怕碰坏什么。 我心里咯噔一下:这是……什么?纪念日还有三个月呢。 他抬头往楼上看,我赶紧缩回窗帘后,心跳快了半拍——结婚五年,他除了生日和纪念日,很少买礼物。 脚步声在楼梯口响起来时,我假装在厨房盛汤,勺子碰到砂锅沿,发出“叮”的轻响,想掩饰手抖。 门开了,他带着一身寒气走进来,先把纸袋递到我面前:“刚出锅的,热乎,你最爱吃的糖炒栗子。” 栗子的焦糖香混着他身上的冷风,扑了我满脸。 我接过来,指尖碰到他冰凉的手,他却反手握住我:“锅里什么汤?香得我在楼下就咽口水,肚子早就咕咕叫了。” 拉着我往厨房走,经过玄关柜时,他忽然“哎呀”一声,弯腰从鞋架上拿起个小盒子——就是刚才揣进内袋的那个。 “差点忘了,”他把盒子塞我手里,“上周路过文具店,看见这个,想起你说常用的那种笔记本快用完了,封面还是你喜欢的小猫咪图案。” 我打开,是本封面印着橘色小猫的笔记本,和我去年用完的那本一模一样,连内页的格子间距都分毫不差。 原来不是什么惊喜礼物,就是本笔记本。 可鼻子突然有点酸——他连我用哪种笔记本、喜欢什么封面都记得。 “怎么了?不喜欢?”他凑过来,额头抵着我的额头,声音里带着笑,“还是嫌我没买贵的?” 我摇摇头,把脸埋进他外套里,闻着熟悉的洗衣液味道,混着栗子香和汤的热气,暖得人想掉眼泪。 其实上周他加班到十点,我也是这样站在窗边等,等到砂锅的汤都凉透了,也没等到他的车。后来他打电话说项目出问题,要在公司通宵,我嘴上说“没事,你忙你的,注意身体”,心里却空落落的,盯着那锅凉汤发呆到半夜。 第二天他回来时,眼睛里全是红血丝,却拎着两袋栗子,说跑了三家店才买到,“第一家卖完了,第二家炒糊了,第三家排了半小时队,热乎着呢,快尝尝。” 那时我才知道,他从不会忘,只是有时会晚一点;他从不会说多爱,却把我的喜好刻在日常里。 就像今天,他在车里多坐的那两分钟,或许是在揉掉疲惫,好笑着走进来;他绕到副驾驶拿笔记本,或许是怕折了边角,才小心翼翼揣进怀里,用体温焐着。 砂锅里的汤又开始咕嘟,玉米的甜味混着排骨香,漫了一厨房。 他从背后抱住我,下巴搁在我肩上:“汤好了没?我饿了,想喝你盛的第一碗。” 我盛起一碗递给他,看着他吹着热气小口喝,忽然想起刚结婚时,他连泡面都煮不好,不是忘了放盐就是煮成面糊,现在却能准确说出我喜欢玉米汤里多放半勺盐,排骨要炖到脱骨才好吃。 原来所谓踏实,不是每天都有惊喜,而是他记得你爱吃的栗子、用的笔记本、汤里该放多少盐;是他带着一身寒气回来,却总能先把温暖递到你手里;是你知道,无论多晚,那个银灰色的SUV总会拐进小院,那个拎着纸袋的人,总会笑着朝你走来。 我扒开一颗栗子,塞进他嘴里,烫得他龇牙咧嘴,却笑得眼睛都眯成了缝。 窗外的雾不知什么时候散了,月光透过没拉严的窗帘缝照进来,刚好落在他捧着汤碗的手上,也落在我手里那本印着小猫的笔记本上。 那一刻突然懂了,为什么我总爱在这个时间站在窗边——不是等一辆车,是等一个人,把这一天的疲惫和温柔,都原原本本地,带回来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