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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罗先生当初看见一只野猪受伤了,就拿面条喂它,这猪吃完不走,他干脆收回家养着,

广东罗先生当初看见一只野猪受伤了,就拿面条喂它,这猪吃完不走,他干脆收回家养着,30斤的小东西养到150斤,有人出5万要买,他摆手不卖,这猪跟他有感情了,可问题来了,野猪是保护动物,他这么养着合不合规,外头的人开始议论。 那会儿野猪腿上有伤,罗先生看着可怜,煮了面条扔过去,猪吃得香,第二天还蹲门口等,他想着算了养着吧,起名叫面条,从小猪仔喂成大肥猪,150斤了还认人,他叫一声它就屁颠屁颠过来,跟家里养的狗似的。 有人听说他养野猪,出价5万要收,罗先生连想都不想就拒了,这猪跟了我这么久,不是拿钱能换的,话是这么说,可野猪属于野生保护动物,私人养着这事儿站不住脚,林业部门那边要是较真,他这算私自收养,得担责任。 街坊邻居也分两派,有人说罗先生心善救了条命,也有人讲规矩是规矩,野生动物不能随便养,面条现在温顺得很,可它毕竟是野猪,万一哪天野性上来伤了人,这责任谁担,话说到这儿也没个准数。 面条现在放生也不现实,从小被人喂大,野外那套它不会,觅食躲天敌都得重新学,扔出去估计活不了几天,可一直养着又不合规,罗先生也为难,送走舍不得,留着又怕出事。 这事儿像个两难题,救了它就得负责到底,可负责的方式得合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摆在那儿,不是说你对它好就能养,家里有人捡到受伤动物的,先联系林业部门或者救助站,别自己随便留,后面麻烦一堆。 你们觉得,罗先生这猪该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