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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地产:过渡期交易标的亏损18.191亿元 由地产集团承担

观点网讯:12月8日,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交易标的过渡期损益情况的详细信息。

公告显示,中交地产同意将其持有的房地产开发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转让给控股股东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产集团”)。2025年8月1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随后,双方于2025年8月31日签署了《资产交割确认书》,确认以该日为本次重组交割日,中交地产已与地产集团实质完成了资产交接。

根据《资产出售协议》和《资产交割确认书》的约定,过渡期的损益(无论产生收益或产生亏损)均由地产集团享有或承担。过渡期定义为自评估基准日起至交易标的交割完成日止的期间,本次交易标的过渡期审计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交易标的过渡期损益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结果显示,在本次交易的过渡期间,交易标的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8.191亿元。过渡期产生的损失由地产集团承担,中交地产无需就交易标的过渡期损益情况对地产集团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