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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立刚这次也坐不住了 大胆发声! 他认为,国内不少法学专家有留洋背景,习惯以西方

项立刚这次也坐不住了 大胆发声! 他认为,国内不少法学专家有留洋背景,习惯以西方法律体系和标准评判一切,重程序正义轻结果正义,导致立法脱离实际。 ​西方法律对吸毒、打砸烧抢等行为近乎合法化,绝不能盲目效仿,否则会掩盖真问题、吃大亏。 这话真的戳中要害了!在如今“凡事要讲国际接轨”的舆论环境里,敢直接点破部分法学专家的认知误区,项立刚这份勇气确实难得——毕竟很多人要么被“留洋光环”绑架,要么怕被扣上“反智”“排外”的帽子,压根不敢触碰这个敏感点。 但咱得掰开揉碎了说:不是留洋求学有错,恰恰相反,海外深造本是为了借鉴先进经验、开阔学术视野,可不少专家却走偏了路——他们把“在西方待过几年”当成“掌握了绝对真理”,把西方法律的“程序正义”奉成了不可撼动的圭臬,反而忘了法律的本质是解决社会问题、维护公众利益,不是摆花架子、搞形式主义。 为啥会这样?核心还是“脱离实际”四个字。这些专家大多是从校园到校园,从国内名校直奔西方名校,缺乏对中国基层社会的真实感知——他们能熟练背诵西方法典的条文,却不懂中国老百姓对“公平正义”的朴素期待;能滔滔不绝地谈论程序合规,却看不到街头巷尾的实际矛盾。就像有人研究“吸毒合法化”,只盯着西方所谓的“人权保障”,却忘了中国曾经历过鸦片战争的屈辱,忘了毒品对家庭和社会的毁灭性打击;讨论“打砸烧抢”的处罚,只强调“程序容错”,却无视暴力事件对普通民众安全感的摧残——这种悬浮的学术研究,怎么可能不导致立法脱离实际? 历史早就给过教训!近代中国积贫积弱时,不少仁人志士也曾盲目照搬西方制度,从戊戌变法的君主立宪到辛亥革命的共和体制,看似引进了“先进程序”,却因为脱离中国的历史传统和社会现实,最终要么昙花一现,要么沦为军阀割据的工具。而新中国的法治建设之所以能稳步推进,恰恰是因为始终立足国情——既借鉴西方先进的法治理念,更扎根中国的土壤,比如对吸毒行为的“零容忍”,就是从近代毒品泛滥的惨痛历史中得出的必然选择;对暴力犯罪的严厉打击,正是为了守护十几亿人赖以生存的社会秩序。 再看西方那些所谓的“先进法律”,真的经得起现实检验吗?美国旧金山街头,吸毒者公开注射、垃圾遍地,因为当地对毒品持有“去罪化”,看似保障了“个人自由”,却让普通民众失去了安全的生活环境;法国巴黎的骚乱中,打砸抢烧的暴徒能轻易逃脱重罚,所谓的“程序正义”反而成了纵容犯罪的保护伞;瑞典、荷兰等国的“软性毒品合法化”,直接导致青少年吸毒率飙升,社会问题层出不穷——这些不是书本上的理论,是正在发生的现实! 更让人费解的是,有些专家明明看到了这些弊端,却依然固执地吹捧“西方法治万能”。他们讨论涉毒案件,先纠结“搜查程序是否完全合规”,却不管毒品已经害了多少家庭;分析暴力事件,先质疑“抓捕是否符合流程”,却无视受害者的血泪控诉。这种“为了程序而程序”的思维,本质上是把法律当成了脱离群众的“精英游戏”,完全背离了立法的初衷——法律不是用来装点门面的,是要让坏人受惩罚、好人不受欺,是要解决真问题、维护真公平! 当然,咱不是否定程序正义的重要性,程序是保障公平的基础,没有规范的程序,很容易出现权力滥用、冤假错案。但关键在于,程序正义和结果正义从来不是对立的,程序是手段,结果才是目的!如果一味追求程序完美,却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受害者求助无门,这样的“正义”,老百姓能接受吗?这样的立法,能解决实际问题吗? 项立刚的发声,其实是在提醒我们:法治建设不能闭门造车,更不能盲目跟风。留洋背景的专家更应该发挥优势,把西方的先进经验和中国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而不是当西方法律的“传声筒”;立法者更要扎根基层,多听听老百姓的声音,多看看社会的真实需求,让法律既守程序、又有温度,既讲规范、又解难题。 说到底,法律的生命力在于适应国情、解决问题。西方的月亮不一定圆,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那些动辄拿西方法律当“标准答案”的专家,真该放下偏见,走进中国的街头巷尾,看看普通民众到底需要什么样的法治保障。 最后想问问大家:你觉得程序正义和结果正义哪个更重要?遇到盲目吹捧西方法律、无视中国国情的观点,你会怎么反驳?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真实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