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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说了一句特别刺耳但也特别醒脑的话: “立法层面的腐败,比贪污腐败更可怕。”

有网友说了一句特别刺耳但也特别醒脑的话: “立法层面的腐败,比贪污腐败更可怕。”   先说说保释金这事儿。专家们总吹“西方高额保释金能保障人权”,可他们为啥不说说美国底特律那起案子?   有个叫德文的男的,前科累累,居然往怀双胞胎的女友身上浇汽油点火,把人烧得60%皮肤溃烂,胎儿都未必保得住。就这恶性案件,按美国现金保释制度,交5000美元就能放出去溜达。   更离谱的是堪萨斯城,一个刚因袭警保释出狱的女的,转脸就在救护车上捅死了急救员,而她上次保释才过了两周。 这哪是保障人权?分明是“金钱换自由”。富人犯事交点钱就能回家等开庭,穷人哪怕是轻罪,交不起保释金也得蹲大牢。   美国自己都在骂这制度不公平,不少州都在推进改革,可咱们的专家眼里只看见“高额保释金”这几个字,咋不说说背后的血泪账?   要是真全国推行所谓的“超高保释金制度”,最后得利的是谁?还不是那些能帮人凑钱保释的律师和中介,这碗饭吃得也太黑心了。 要是真按“全盘西化”的逻辑,还有更荒诞的。   专家们夸西方刑事制度“保护人权”,那咋不提西方祖上的流放传统?现在瑞典、英国都在干类似的事——瑞典监狱装不下了,就花8500欧元一个月,把杀人犯、强奸犯送到爱沙尼亚坐牢;英国监狱只剩一千多个空位,差点也跟着学,想把罪犯塞到欧盟国家去。   合着这就是专家嘴里的“先进经验”?把犯人当垃圾一样往外甩,既解决不了本国监狱爆满的问题,又给别的国家添乱,这要是照搬过来,咱们是不是得找个岛专门关重刑犯?专家们咋不吭声了? 更有意思的是,西方自己都不把这些当宝贝。   英国新政府直接驳回了“送罪犯出国”的提议,说要建更多监狱改革司法系统;美国检察官都公开说,家庭暴力案就不该用现金保释。   可咱们的专家偏要捡这些西方都嫌弃的边角料,捧着当圣旨。这哪是迷信西方,分明是选择性失明——只看见能给自个儿行业带来好处的制度,看不见老百姓要遭的罪。   监察法通过引发的舆论热度尚未散去,初次提请审议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便再次吸引了社会各界的目光,其中多个看点备受瞩目。   如,草案增设一章规定了缺席审判——对于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潜逃境外,监察机关移送起诉,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说到底,这些专家爱的不是西方制度,是制度背后的饭碗。就像赤峰那些评标专家,表面上是专业人士,背地里拿着好处费打分,甚至在微信群发“今天阳光明媚”当暗号,示意企业来围猎。   鼓吹西方制度的专家们也差不多,要是推行了高额保释金,律师能多赚多少代理费?要是搞些华而不实的“西方法律改革”,他们又能拿多少研究经费、接多少咨询单子? 更可怕的是,这种选择性“接轨”本质上是在制造立法腐败。   贪污是个人拿钱,可要是借着“学西方”的由头,把不公平的制度写进规矩里,那就是把少数人的利益合法化。美国经济学家斯蒂格利茨早就说过,他们的体制是“一美元一票”,不是“一人一票”。咱们的专家偏要学这种“经验”,不就是想把咱们的制度也改成“谁有钱谁说了算”?   其实大伙不是反对学西方好东西,可学啥得看国情、看效果。西方搞了几百年的制度,连他们自己都一堆毛病:美国三权分立能闹到政府关门,泰国学西式民主搞出几十年军政府交替,乌克兰改了民主反而成了寡头游乐场。   咱们近代也试过议会制、总统制,全走不通,最后还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让国家富起来了。那些专家该醒醒了,别再拿“西方先进”当遮羞布。真要学经验,先学学人家怎么解决问题——瑞典租监狱是因为犯人太多没办法,美国也在改保释金制度,这些他们咋不提?   要是光盯着自己的饭碗,把立法当生意做,迟早会被老百姓戳破。毕竟鞋子合不合脚,穿的人最清楚,真把西方的破鞋硬套在咱们脚上,疼的是全体中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