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泰安入室抢婴案”二审开庭。庭前,被抢孩子姜甲儒的母亲乔守芬称,已掌握被告此前未被披露的犯罪新证据,并找到与本案有相似遭遇的其他被害人,相关证据“极有可能推动案件并并案处理”。如果证据链被法院采纳,“被告人及其全部同伙的最低量刑标准将为死刑立即执行”。入室抢婴案母亲说人贩怎么有脸上诉入室抢婴案律师称将全力钉死罪犯此外,姜甲儒母亲透露:一审宣判时,主犯曾某孩当庭对他们和法官破口大骂,态度极其嚣张。得知曾某孩、袁某贵两名被告人提起上诉后,乔守芬公开质问,人贩子怎么有脸上诉。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上诉权,这是宪法和刑事诉讼法赋予当事人的基本诉讼权利,也是“二审终审制”的核心内容,与案情恶劣程度、社会舆论或被害人情绪无关。上诉权是刚性程序权利,即便是社会舆论谴责的“人贩”,都可以依法行使。 2006年10月出生的姜甲儒,是山东泰安肥城市王庄镇后于村人。2006年12月3日凌晨,8个月大的姜甲儒在家中被4名闯入者入室抢走,逃窜时还把大门反锁,邻居袁某贵因熟悉姜家情况,提前向作案者提供“家中只有老人”等线索,事后获酬金,姜甲儒随后被以2.86万元的价格拐卖至外地。随后的17年,母亲乔守芬与丈夫自此踏上漫长寻子路,跑遍全国20多个省份,多次在直播间、寻亲大会发放海报,与郭刚堂、解清帅等寻亲家庭互相打气。2024年1月,在警方“团圆行动”与DNA比对下,17岁的姜甲儒终于在山东被找到,母子首次认亲,同年2月回姥爷家举办团圆宴。2025年4月2日、9月19日,泰安中院一审公开审理并宣判:曾某孩死缓,吕某东、王某勇无期,袁某贵15年,附带民事赔偿20万元。一审后,曾某孩等提出上诉;姜甲儒一家则申请抗诉,并在二审前提交“可能还有其他被拐孩子”的新线索,要求严惩。姜甲儒被找回时,已是一名高三学生,为出庭作证曾短时间减重28斤,他公开表示希望被告人被判处死刑,“只有得到真正的审判,我才会去告诉爷爷”。母亲乔守芬因多年奔波、精神创伤,一审宣判后一度晕厥,但仍坚持出庭,誓言“让坏人得到应有的惩罚”。入室抢婴案母亲说人贩怎么有脸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