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时女士发现,半年内同一位买家购买她家的货品,价格在几十元到一千元不等。发货之后,这位山东的买家就开始发起“仅退款”。不知用什么手段,把高价跟低价的面单互换,退回来的是低价的货品,贵价的货品他就留下来。时女士称,半年内这位顾客拦截了225个包裹,自己则损失高达5万元。 扬子晚报12月4日报道了这则新闻。据时女士称,她在网上曝光之后,被这位顾客给看到了,他还悄悄私下联系时女士,表示愿意赔偿损失。但是时女士拒绝了,她准备走刑事程序,她要追责。 时女士在广州做线上生意,每天都还有不少顾客光临。然而,有一位顾客,他经常来时女士家购买货品,几十元到一千元的价格都有,不过,下单之后,他就开始实施怪异的操作。 时女士给这位顾客发货之后,货物还在中转,并没有送达到顾客的手里,顾客此刻就会准时发起“仅退款”。 期间,并不清楚顾客是使用的什么手段。他同时购买了几十元的低价货物,还有一份价格高达千元的货品。在发起“仅退款”之后,他可以使用猫腻行为,将两份货品的面单对调。 也就是说,时女士这边收到的一份低价的货品,但是顾客手里保存下来的是高价货品,但是他发起的是高价退货。如此一来,等于客户用低价购入了上千元的货品。 时女士在收到货品时,一开始并没有留意,以为面单正确,货品肯定没有问题的。直到她发现,这位顾客半年以来,发起了高达225次退货退款的操作,这才引发她的重视。 回到仓库查看这些退货,时女士也总算看清其中的猫腻,面单很明显就是被篡改了。但是拦截快递这件事,顾客一般是无法接触的呀,这到底是怎么实现的呢? 时女士不禁就产生了怀疑:难道说,某些快递站会跟这位顾客有勾结?不然拦截回来的快递,谁能动手脚呢? 带着这个疑问,时女士准备将这件事曝光,毕竟225个快递,退低价货品、保留高价产品,前前后后,时女士已经损失了5万多元,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对于一个本分做生意的老百姓来说,大家都知道血汗钱难赚。 曝光之后,底下居然有很多友商跟时女士取得了联系,他们私下一沟通,发现这件事还经常发生。再核对了一下顾客的姓名、地址,比较要命的是,竟然是同一个人! 时女士再次把这件事曝光到网络上,并且也指出,不止一位店家指认出,这位顾客是同一个人,已经核实身份信息了,接下来准备揭发他、告他。 听到这样的话,这个顾客还真的心虚了,他私下跟时女士取得联系,希望时女士可以原谅自己,并且表示愿意多赔点钱来和解。 但是面对如此令人气愤的事情,时女士已经明确拒绝。时女士认为成年人犯错了,就该受到判罚,而且还是长期做案、多家作案,这已经涉嫌刑事犯案了。 1.半年来、多次作案、退低价产品留价格产品,用低价换为高价货品,从中获利5万多元。此人是否构成刑事犯罪呢? 根据《刑法》第224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期间,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则构成诈骗罪。半年内多次作案,属于“情节严重”,会被依法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处以罚金。 这位山东的买家使用低价换取高价货品,并且从中获利5万多元,此举已经构成骗取财物,并且涉案金额较大、多次作案,将会被依法判刑。 2.作案人可以偷偷去快递站改贴面单,此等行为是否违法呢?快递驿站是否也有责任? 根据《邮政法》规定,随意修改快递面单、或者涉嫌伪造快递面单、篡改快递信息,可能触犯刑法,也违反了关于保障用户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规定。 快递工作人员如果存在明知违法、但是仍然参与,想要从中获取便利而提供不法协作,可能涉嫌共同犯罪哦! 作为快递驿站,负有对快件进行安全查验、管理的义务。如果未经允许,容忍他人随意去修改面单,也没有进行有效识别和制止,则可能会导致用户面临财产损失,也需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 对此,大家都怎么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