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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24岁女子小婷深夜下班,路过烧烤摊时,一个约40岁醉醺醺的中年男子冲她不怀

重庆,24岁女子小婷深夜下班,路过烧烤摊时,一个约40岁醉醺醺的中年男子冲她不怀好意地笑,还故意撞了她半怀,小婷躲开后,男子竟跟踪她,吓得她边哭边给父亲打电话。父亲赶来理论,却被男子朋友打了两耳光还踢了一脚,报了警后,男子在派出所指责小婷污蔑自己,还辱骂她,万幸有两个陌生小姐姐小欣、小芬全程目睹,为小婷作证。记者联系男子,男子解释牵强,和小欣说法矛盾,目前警方介入。 24岁的小婷工作特别忙,经常得深夜下班。 12月1号晚上11点多,她从地铁口出来,走了大概百米,路过一个烧烤摊。 当时摊上人不少,热热闹闹的,可小婷怎么也没想到,接下来会发生那么糟心的事。 小婷正走着,一个约莫40岁、胖胖的男人,浑身酒气,摇摇晃晃地冲她不怀好意地笑。 两人擦肩而过时,这醉汉也不知道咋想的,没侧身让路,还故意撞了小婷半怀。 小婷被撞得一个趔趄,心里又惊又怕,赶紧躲开,加快脚步往前走。 小婷走了大概500米,越想越不对劲,回头一看,那醉汉居然在后面跟着她。 醉汉脸上还挂着那种让人毛骨悚然的笑,绕到小婷前面,离她特别近。 小婷又惊又怒,大声警告他别再跟着,可醉汉根本不听,还是笑嘻嘻地凑过来。 小婷又急又怕,边哭边往烧烤摊跑,赶紧给父亲打电话。 她父亲接到电话,心急如焚,一路小跑赶了过来。 到了烧烤摊,看到那醉汉还在纠缠小婷,父亲气不打一处来,冲上去就理论。 谁知道,醉汉身边几个朋友,一看这架势,不但不劝,反而冲上来就动手。 其中一个人,上来就打了小婷父亲两耳光,还狠狠踢了一脚。 小婷父亲被打得摔倒在地,小婷在一旁赶紧报了警。 很快,民警来后把醉汉和他朋友,还有小婷父女都带到了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那醉汉居然还反咬一口,指责小婷污蔑他,还对着小婷破口大骂。 不过,当时有两个陌生小姐姐,小欣和小芬,全程目睹了这件事。 她们站出来,义正言辞地给小婷作证,把醉汉的恶行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 记者后来联系到醉汉,醉汉的解释特别牵强,和小欣说的完全对不上号。 而且,现场周围有很多摄像头,说不定都把整个过程拍下来了。 这醉汉和他朋友的行为,实在让人气愤。 那醉汉冲撞、尾随小婷,这可不是小事,这侵犯了小婷的人身安全和隐私权,妥妥的涉嫌骚扰。 他朋友动手打小婷父亲,这就更过分了,这已经构成殴打他人了。 这醉汉和他朋友,难道不知道自己的行为违法吗? 他们这么做,难道就不想想后果吗? 小欣和小芬的证言非常关键,可现场摄像头拍下的证据,说不定更铁证如山。 这些证据,能不能让违法者受到应有的惩罚呢?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醉汉尾随、威胁小婷,符合这一条里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情况。 他故意撞小婷,还跟踪她,让小婷感到极度恐惧,这情节已经比较严重了,所以应该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还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醉汉朋友打小婷父亲,有打耳光和踢人的行为,这明显是殴打他人。 如果小婷父亲伤得不重,属于情节较轻,就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要是伤得重些,就得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醉汉和他朋友,以为自己能逃避法律的制裁,可他们错了。 法律是公平公正的,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违法的人。 小欣和小芬的勇敢作证,还有现场的摄像头,都是有力的证据,能让真相大白,让违法者受到应有的惩罚。 只要有证据,能认定醉汉构成威胁他人人身安全,至少将会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三百元。 醉汉的朋友构成殴打他人,因小婷父亲伤势较轻,也将会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