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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事就想脱责,这样的企业良心何在?”四川,一34岁女子为工作陪同客户饮酒致深

“出了事就想脱责,这样的企业良心何在?”四川,一34岁女子为工作陪同客户饮酒致深夜,可即便女子已经醉酒,公司仍催促女子上线开会,最终,女子于次日不幸身亡。事后,公司非但没有任何表示,反而还称和女子不存在劳动关系,如何评价此案? 据大河报12月3日报道,34岁的吴女士在四川当地一家企业做药品销售,干的就是靠业绩说话的活儿,陪客户应酬更是家常便饭。 为了多签单、多赚钱,吴女士总是尽心尽力,哪怕加班到深夜也毫无怨言。 可谁曾想,就在一场工作应酬中,吴女士竟和家人成了永别。 今年3月19日晚,吴女士为了业务需要陪客户喝酒致深夜,结束后又独自返回住处。 直到第二天下午,室友发现吴女士迟迟未醒,且状态不对劲,遂报警。 吴女士最终还是离世,推断其死亡原因和前一晚的饮酒脱不了干系。 吴女士的父亲吴某,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痛还没平复,却遭遇了更让人寒心的事——涉事公司居然翻脸不认人,说和吴女士没有建立劳动关系,拒绝承担任何责任。 这可把老人急坏了,女儿明明是为了公司业务出事,怎么说没关系就没关系了?无奈之下,他只能申请劳动仲裁,只为给女儿讨个公道。 其实这里的核心争议很明确:没签劳动合同,就真的不算有劳动关系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司法解释早已明确,劳动关系不是光看签没签纸质合同,纸质合同只是认定劳动关系的某一方面,关键看双方之间有没有实际的用工关系。 比如公司给你安排工作、管着你的考勤、给你发工资,你干的活也是公司业务的一部分,哪怕没签合同,也能认定是劳动关系。 当然,这一切都需要有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 吴某手里的证据很关键:有公司对女儿的任职通知、管理办法,还有聊天记录——应酬当晚10点多,公司负责人还在喊吴女士上线开会。 这很清晰地证明,吴女士一直在为公司工作,双方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关系。 当地仲裁委查清楚这些情况后,也确认了吴女士和涉事公司的劳动关系成立。 然而,面对这个结果,涉事公司至今仍拒绝回应,态度实在让人难以接受。 目前家属已经计划申请工伤认定,后续结果还需要等待。 在这里,我们不禁思考,为什么企业敢如此堂而皇之地否认承认劳动关系的建立? 无疑,是企业想当然地认为,双方未签劳动合同,家属手中没有把柄且法治意识淡薄,觉得“没白纸黑字签字,就能把关系抹得干干净净”。 在他们眼里,劳动者就是用来创造利润的工具,一旦出了意外,第一反应不是承担责任,而是想着怎么“甩锅”——反正家属痛失亲人,大概率没精力跟企业耗,就算想维权,也可能因为不懂法、没经验被绕晕,最后只能吃哑巴亏。 当然,这样的企业完全低估了法律的公正和家属维权的决心。对于如今的劳动者而言,当然也不可能就此屈服。 在这里,也提示大家,我们打工打拼时,一定要注意到以下细节: 1. 必签劳动合同:入职无论企业或单位说的多好听,一定要求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工资等核心信息,拒绝“先干后签”、“不签合同”的要求。 2. 日常留存关键证据:妥善保存工资流水、工作群消息、考勤记录、工牌、工作服、入职通知等,作为劳动关系的证明。 3. 及时依法维权:遇纠纷先整理证据,通过劳动仲裁或咨询律师的方式维权,切勿拖延或嫌麻烦放弃。 总之,希望这个案件能给更多人提个醒:不管是打工还是开公司,都得守规则、有底线、有担当!别让努力打拼的人寒了心,也别轻易认为劳动者就是好欺负的。 愿每个劳动者都能被善待,愿这样的悲剧不再上演。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