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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了违建房,商户们如何应对

近日,有市民致电晚报热线反映,他们是青藏高原农副产品集散中心的商户,两个月前刚租的铺面,如今却被告知为违建,相关部门要求他们尽快搬离,寒冬已至商户们既无处可去又担心房租打水漂,不知该如何是好,希望记者予以关注。

商户反映

李先生说,他以前在青藏高原农副产品集散中心水果区大门外摆摊售卖蔬菜,一直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大概2个月前水果区东西两侧建了几十间彩钢房并对外出租,由于这些彩钢房租金较低再加上冬天在外面摆摊确实太冷了,很多人都租了彩钢房并进行了简单的改造用于经营。11月28日当天,区建设部门工作人员向商户们下达通知,称因商户们租的这些商铺是违章建筑,要求商户们于12月8日前搬离。这令商户们十分不解,首先这些彩钢房建在青藏高原农副产品集散中心内,彩钢房在建设的过程中也无人制止,商户们租下商铺后却被告知这些彩钢房为违建,大家一时也不知该如何面对。

记者调查

12月1日下午,记者来到现场,看到青藏高原农副产品集散中心水果区外面东西两侧建有30多间彩钢房,全部都已经出租并挂上了统一的门头,采访中商户们告诉记者,他们是从一个姓王的老板手中租的商铺,每年租金在1万元至3万元之间,他们接到了建设部门下达的搬离通知,但大部分商户都没有签字也不愿意搬离,因为大家已经在此投入了不少资金,装统一的门头就花了1000元,还装了取暖设备,加装了楼梯,这些加在一起就有上万元,另外大家还向王姓老板支付了押金5000元……

记者从青藏高原农副产品集散中心综合办公室了解到,这些商铺不属于集散中心,当时这些彩钢房建设时他们就和王姓老板沟通过,不能在这里建彩钢房,但对方不听劝,还是将房子建了起来并对外出租。记者拨通这位王姓老板的电话,她说此举是为了摆摊的商户们能有个做生意的地方,而且她曾投入资金修缮了集散中心的路面,出于这两方面的原因才建了这些彩钢房,彩钢房拆除后她会退还商户们的房租。

部门答复

就此,城北区建设局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说,青藏高原农副产品集散中心水果区外面东西两侧的违建占据的是市政规划道路,四号路连接兴贸路和柴达木路,因柴达木路上有一个加油站一直未搬离形成了断头路,这段路暂时是作为内部路使用。据调查,彩钢房的建设方没有正规的建设手续,这些占据市政道路建设的彩钢房属于违建必须全部拆除,商户们的房租等损失只能找出租方承担,商户们可通过法律手段维权。(记者小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