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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刘女士,在婚内结识了有家庭的吴某,两人发展成不正当关系后刘女士怀了孕,为确

湖南,刘女士,在婚内结识了有家庭的吴某,两人发展成不正当关系后刘女士怀了孕,为确定生父是谁,做了无创产前亲缘关系检测,证实是吴某的。孩子出生后,刘女士要求吴某支付2万多元生育费,吴某以亲子鉴定不是共同委托为由否认,拒绝支付。刘女士告上法庭,法院的判决结果,引发网友对重婚罪的质疑。 刘女士和丈夫婚后,过得很平淡,生活中没有什么激情。 2020年,她认识了小一岁的吴某,两人都有家庭,却还是走到了一起,发展成不正当关系。 刘女士还动了真情,觉得这地下情比婚姻还让她心动。 2022年,刘女士怀孕,又喜又慌。 孩子出生后,刘女士本以为吴某会负起责任,可现实却给了她沉重一击。 吴某不仅拒绝支付生育费,还翻脸不认人,坚称亲子鉴定是刘女士单方面做的,不承认孩子是自己的。 这一下,刘女士的生活彻底乱了套。 为确定生父,她孕期做了无创产前亲缘关系检测,结果证实是吴某的。 本以为有了这个铁证,吴某就会承担起责任,可没想到,孩子出生后,吴某的态度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 刘女士觉得自己太委屈了,自己垫付了21088.73元的生育费用,吴某却一分都不肯出。 她多次找吴某协商,希望能解决这个问题,可每次都是无功而返。 吴某一口咬定,亲子鉴定不是双方共同委托的,不能作为认定孩子生父的依据。 刘女士看着怀里的孩子,又气又急,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刘女士恨吴某的绝情,也恨自己当初的糊涂。 她想不明白,自己真心付出的感情,怎么就换来这样的结果。 她看着孩子一天天长大,心里满是愧疚,觉得自己没能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 她决定,不能再这样忍气吞声下去,一定要为孩子讨回公道。 于是,刘女士把吴某告上了法庭。 在法庭上,双方争论得不可开交。 刘女士拿出亲子鉴定报告,证明孩子是吴某的,要求吴某支付生育费用。 吴某则坚称,这份鉴定报告不能作为证据,因为不是双方共同委托的。 他还说,自己和刘女士只是不正当关系,没有义务承担这些费用。 有人同情刘女士,觉得她遇到了渣男,应该得到赔偿。 也有人指责刘女士,认为她婚内出轨,破坏了两个家庭,不值得同情。 还有人质疑,为什么刘女士和吴某的行为,不构成重婚罪呢? 现在,先把这激烈的争论放一放,从法律的角度来仔细分析一下这件事。 毕竟,法律才是解决纠纷的最终依据,只有搞清楚法律的规定,才能明白这件事到底该怎么处理。 1,重婚罪的问题 很多人觉得:刘女士和吴某都有家庭,还发展不正当关系,应该构成重婚罪。 但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这里的关键在于,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刘女士和吴某虽然有不正当关系,但没有证据表明他们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如一起举办婚礼、以夫妻身份对外称呼等。 所以,他们的行为,不构成重婚罪。 这就像两个人偷偷谈恋爱,只要没有对外宣称是夫妻,没有共同生活,就不能算重婚。 大家觉得,如果他们只是偶尔见面,没有长期同居,能算重婚吗? 答案是不能,因为重婚罪,强调的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一关键行为。 2,非婚生子女的权益 《民法典》第1071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本事件中,孩子是无辜的,不管刘女士和吴某的行为如何,孩子都有权利得到父母的抚养。 吴某作为生父,有义务承担孩子的抚养费,包括生育费用等合理开支。 所以,刘女士要求吴某支付生育费用,在法律上是合理的。 3,如果吴某坚决不承认孩子是自己的,该怎么办? 这时,就可以通过亲子鉴定,来确定亲子关系。 如果吴某拒绝配合做亲子鉴定,可以根据其他证据,刘女士的陈述、两人的关系情况等,推定亲子关系成立。 4,亲子鉴定的效力 虽然吴某认为亲子鉴定是刘女士单方面做的,不能作为证据,但法律上并不是这样规定的。 只要亲子鉴定机构具有合法资质,鉴定程序合法,鉴定结果就可以作为认定亲子关系的依据。 刘女士做的无创产前亲缘关系检测,是具有科学依据和法律效力的。 所以,可以根据这份鉴定报告,认定吴某是孩子的生父。 大家想一想,如果单方面做的鉴定,都不能算数,那以后遇到类似的情况,受害者该怎么办呢? 从这件事可以看出,婚内出轨不仅违背道德,还会引发一系列的法律纠纷。 最终,法院考虑到双方过错,判吴某承担60%生育费,刘女士承担40%,孩子由刘女士直接抚养。 婚姻是神圣的,刘女士和吴某的行为不仅伤害了自己的家庭,也给孩子带来了伤害。 遇到感情问题,要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解决,而不是选择出轨这种错误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