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焦作,冯先生对一名女子一见钟情,谁知女子认钱不认人,一直找男子要钱。冯先生5个月内转账11.3万帮其还债,钱花光之后女子称“分了吧,我俩没可能”,男子认为这是骗局,希望女子把钱还给自己。谁知道女子却说:“当初我哭着说不要花你的钱,是你非要我花光的!” 据资讯新角度12月3日报道称,目前,冯先生已经准备搜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笔情感金钱纠纷。 冯先生早些年离异,一直单身,想要找到一位合适的伴侣来组建家庭。今年9月份的时候,经过朋友介绍,他认识了一位女士,双方见面之后,冯先生声称,当时对这位女子真的是一见钟情。 见面之后,女子对冯先生也很热情主动,冯先生感觉,也许女子对自己也有心动的感觉。 自此,冯先生就确定,就是她了,就要跟她结婚。到底是不是真爱呢,时间或许可以给出答案。 刚认识没多久,女子给冯先生发来信息:我的白色衣服上沾到油渍了,转账1000元给我吧,我去做一下清洗。 冯先生想都没有想,最后直接就给她转去了1000元,让女子直接去买一件新衣服。这次转钱之后,女子对冯先生的态度,倒是更加温和了不少。 没多久,女子又发来信息:我俩结婚吧! 听到这样的讯息,冯先生有些吃惊,但是更多的是开心。然而,女子却又发来了信息,声称自己名下还有10万多的债务,希望冯先生可以帮忙还清,就当作是结婚的彩礼钱。 见到女子如此主动,冯先生也没有丝毫犹豫,爽快答应下来,当时就把自己存有10万元的银行卡交给女子,他希望婚礼可以尽快举办。 然而,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女方把钱收下来之后,就开始大变脸,自此之后,居然不怎么搭理冯先生了。 无奈冯先生只能主动联系,女方给出的答复是:我感觉自己很冲动,我们还是再考虑一下吧,双方再作磨合。 冯先生面对这样的答复,还是选择信任女友,觉得她可能会有些害羞。然而,后面女方又开始要钱了,冯先生也都答应下来,又转去了一万多元。 就这样,前前后后,冯先生一共给女子转账11.3万元,但是女子给的态度,还是一直推脱婚事、不肯结婚。直到最后,女子提出“我俩没有可能了,分手吧。” 如此突然的拒绝让冯先生感觉,自己是不是遇到女骗子了啊,一直在钓自己,说的好听愿意跟自己结婚,不断问自己要钱,但是最后却直接就把自己给甩了? 即便如此,冯先生去找女子要钱,女子却说:这就是你硬要给我的啊,我说过我不要,我都哭着说不要了,你自己说让我花光的。 最后,女子只肯归还5.4万元,其他的钱已经花光了,而且也不肯再跟冯先生谈朋友了。冯先生目前正在搜集证据,准备走法律途径来索要这些钱款。 女子以结婚为目的,问男子索要11.3万元,但是最后却说两人不合适,提出分手。这笔钱男子可以合理追回吗?如果女子拒绝返还,男子应该怎么办? 第一,女子的行为可能构成诈骗。 根据《刑法》规定,如果女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涉嫌诈骗、虚构结婚意图、非法占有男方财物,这笔钱款属于不当得利,需要依法全额返还,否则构成诈骗,将要承担刑事责任。 从一开始女方就提出不合理的要求,编造各种谎言、甚至提出用这些钱来抵作彩礼钱,但是收到钱之后根本没有提结婚的事,由此可知女子一开始就想要非法占有冯先生的钱款,此举已经构成诈骗,如果男方起诉,女子将要刑事判刑。 第二,男方转账的钱款均可以提出索偿,女方需要全额退还。 根据《民法典》规定,有过转账记录的钱款,除了520、1314这类有特殊金额的转账可以视为无条件赠与不需要返还,其他的转账都可以要求对方返还。 冯先生可以去搜集证据、提供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相关证言证词、保留好沟通记录,同时还需要证明对方有不当得利的企图,正式上诉。一旦成立,女子不仅要全额退还钱款,可能还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感情中的女骗子,不仅欺骗感情,还要欺骗钱财。以金钱为前提的交友,望勿慎重! 对此,大家都作何看法呢,欢迎一起来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