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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在企业做会计的时候,遇到件事。 某天我陪出纳去银行取钱,当时取钱是为了存到

我之前在企业做会计的时候,遇到件事。 某天我陪出纳去银行取钱,当时取钱是为了存到另一家银行,这样做的原因大概是为了省汇款手续费吧,我不记得了,总之两家银行隔得很近,就在马路斜对面,来回一趟不超过十分钟。 安全到达对面银行后,存钱时发生了意外,柜员点钞时说有张钱是假钞。 我俩震惊,因为从银行取出来的钱都是一扎扎用封条扎好了的,我们都没动过,怎么会出现假钞,柜员说假钞要没收,我没同意,跟她说明了情况,要拿回去原来银行换,她答应了,然后用纸袋将钱装好还给我们。拿回去的路上,出纳苦着脸说银行不会给换的,已经离柜了,我说不管,得试试。 果然,回到原银行,她们不认,我们被请到了经理室,经理说银行柜台上立了牌子,早已说明“钱一离柜,概不负责”,这是他们的行规,谁都知道。 我说那是指没有证据的情况下,现在的情况是: 1、我们钱拿到对面银行去存,到发现假钞回来,前后不超过二十分钟,这期间我们没去过别的地方; 2、钱和封条我们没动过,没我们的指纹,只有你们和另家银行柜员的指纹,钱我们摸都没摸; 3、如果以上两点你们不能相信,可以报警,让警方查监控,验指纹,你们银行发出来的假钞,不可能让我们买单。道理无可辩驳,经考虑后,经理给我们换了真钞,并让保安陪同护送我们到了对面银行。律师称取170万遭抢银行或有过错这个案件里,银行的态度让人吃惊。 男子从银行取钱,事实是一种客户与服务方的关系。 170W不是小数目,银行保安在自家门前应主动对客户施行保护,而不是在发生抢劫时作壁上观,束手不理;而银行其他工作人员听到长达近20分钟的缠斗,居然无人上前施以援手,这家银行的整体素质堪忧,会让客户对在此发生业务产生担忧。 客人因取款被劫,失去了一只眼睛,抢劫犯固然是罪魁祸首,银行人员的失职也是推卸不了的责任,因为事故的发生地是在银行门口,是在他们的可控范围内,过程中但凡银行人员有血性一点,不会出此惨案。 小结:路见不平尚要一声吼,自家门前发生了抢劫,银行更不能用“钱一离柜,概不负责”的条款来冷漠对待,那会寒了客户的心。愿多一份责任、多一份温暖。 律师称取170万遭抢银行或有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