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姜莉萍)“感谢综治中心和调解委员会的帮助,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了赔偿款。”近日,在丽江市古城区西安街道综治中心调解室内,当事人胡女士握着调解员的手激动地说。
7月17日,胡女士前往古城区香格里大道某中医馆接受艾灸治疗。胡女士称,医生诊断其身体寒气较重,建议通过艾灸调理。然而治疗结束后,她发现小腿出现不同程度烧伤。随后,胡女士就受伤治疗、赔偿事宜与中医馆经营者王女士多次协商,但双方在赔偿金额、责任认定等方面存在分歧,协商无果。为妥善解决纠纷,胡女士向古城区西安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交调解申请。西安街道综治中心接到调解诉求后,立即启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指派经验丰富的调解员介入处理。
经过多轮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中医馆经营者王女士一次性支付胡女士人身损害赔偿款2.47万元(含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全部相关费用),款项于协议签订后当场付清;双方就此次事件互不向对方主张其他民事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