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房子我不要了!”四川绵阳,女子通过中介买了一套新房,结果付完钱验房时,却发现房子被人擅自入住,而且这不是工人偶尔住一天半天的那种,是直接在屋里过上了日子,女子表示,这样的房子自己完全不能接受。 四川绵阳的张女士最近正为退房的事奔波,这段时间的交涉让她身心俱疲。 这事得从半个月前的验房说起,那套耗尽她半生积蓄的毛坯房,本该是全家未来生活的起点,却成了让她辗转难眠的心病。 为了这套房,她前前后后忙了大半年,凑首付时借遍亲友,办贷款时反复核对资料,接到验房通知的前一晚,她还在跟家人规划每个房间的用途。 可当物业人员陪着她打开房门,所有人的话都卡在了喉咙里。 原本该空空荡荡的客厅,靠墙摆着一张折叠桌,地上散落着几个啤酒瓶,主卧的空间被硬生生隔出一块,里面装着崭新的蹲便和简易洗手池,墙边的铁架床上铺着褪色的被褥。 阳台的晾衣绳上挂着几件男士T恤,厨房水槽里还泡着没洗的碗,灶台上的油污已经结了痂,这分明是有人长期居住的痕迹。 张女士当时攥着钥匙的手都在抖,她特意数过,这套房总共四个房间,占用者偏偏选了面积最大、采光最好的主卧,还私自改动了格局。 她第一时间找到开发商对接人,对方支吾了半天,才说是施工队的工人临时住在这里,还说“反正要装修,这些改动掀掉就行”。 她又联系中介,提出要退房,中介却劝她别“小题大做”,说退房流程要走大半年,最后未必能拿到全款。 这事被张女士的朋友发到网上后,很快引发了热议。 不少网友都站在她这边,有人举了个形象的例子,就像你订了一台限量版新车,提车时发现里程表已经跑了几千公里,座椅上还有磨损痕迹,4S店却说“洗洗就新了”,谁能接受? 更多人提到,买房时看重的就是“专属”二字,从交定金那一刻起,这套房就该是业主独有的,别人哪怕临时占用都是越界。 张女士没听劝,她找了律师咨询,得到的答复让她坚定了维权的决心。 律师告诉她,开发商在交付前对房屋负有保管义务,保证房屋符合合同约定的状态是基本责任。 现在房屋被擅自占用且改动结构,已经构成根本违约,按照《民法典》规定,她有权解除购房合同。 律师还提醒她,要保留好现场照片、视频,以及和开发商、中介的沟通记录,这些都是维权的关键证据。 类似的纠纷并不少见,有网友留言说,自己去年买的新房,验房时发现阳台被物业员工当成了储物间。 还有人说,朋友的毛坯房被人撬锁入住,最后花了三个月才把人清走。 这些案例都指向同一个问题,部分开发商和物业把重心放在卖房和收物业费上,却忽视了交付前的管理责任,钥匙保管松散,人员进出无人登记,才给了他人可乘之机。 要让购房者不再遭遇这种糟心事,核心还是要把“新房保障”落到实处。 开发商该建立严格的房屋保管制度,施工人员、物业人员进出都要登记,钥匙交接要有明确流程,物业也得负起监管责任,定期巡查未交付房屋,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对大多数人来说,买房是一辈子的大事,没人愿意用半生积蓄换一套被人先住过的“旧居”。 如今张女士已经整理好所有证据,准备和开发商正式对接,她跟家人说,哪怕维权过程再麻烦,也要争这口气。 她希望通过自己的事,能让更多开发商重视房屋保管责任,让后来的购房者不用再经历这种“验房惊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