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2月1日,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告显示,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被担保人,本次担保金额为5340.00万元,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770.00万元,包括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1110.00万元和泗阳雨润中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提供的660.00万元。此次担保在前期预计额度内,且无反担保措施。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为55.00万元。截至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7.013099亿元,占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1.11%。
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6月30日,注册资本为1.1901亿元,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法定代表人为曹金平。公司经营范围广泛,包括国内贸易、卷烟、雪茄烟零售、房地产开发经营、百货综合零售等。股权结构方面,公司持股41.97%,南京中央商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9.90%,南京中商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27.34%,少数股东持股0.79%。
财务指标方面,截至2025年9月30日,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28.820892亿元,负债总额为17.014912亿元,资产净额为11.805980亿元,营业收入为2.591841亿元,净利润为5940.60万元。
风险提示方面,公告指出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