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明帝把官府手里的公田分给老百姓,还说“种吧,不用交租子”。有人嘀咕:这不是把土地都收归国有,再由朝廷分配吗?听着倒像那么回事,可细究起来,满不是那么个理儿。 那会儿的公田,多半是战乱后没人要的荒地,或是豪强被查抄的多余土地,扔在那儿也是长草。老百姓没地种,只能去给地主当佃户,交一半收成当租子。明帝把这些地分下去,让无地的农民有块田种,说是“赐”,其实更像“借”——你种着,朝廷不收田租,但该服的徭役还得服,该交的人头税还得交。 这跟“国有化”差远了。国有化是把老百姓手里的地收上来归官府,可明帝没动任何人的私田,只是把朝廷自己的地拿出来用。就像家里有堆闲置的木料,与其烂着,不如分给没柴烧的邻居,让他们能生火做饭,顺便帮着照看院子。 再说了,分到地的农民,种几年后,这地基本就跟自家的没两样了。朝廷既没说“种十年就得还回来”,也没派官吏天天盯着怎么种。说白了,就是把朝廷手里的“闲置资产”盘活,让老百姓有口饭吃,国家也能多些纳税的农户,是桩互利的事。 有人说这是“朝廷控制土地”,可控制啥了?农民种啥、啥时候种,全自己说了算,朝廷只盼着他们把地种好,别再流离失所。这更像给饿肚子的人递个馒头,不是要抢人家手里的碗。 其实啊,判断是不是国有化,得看老百姓手里的地能不能自己做主。汉明帝的“赐民公田”,没夺谁的产,没卡谁的脖子,只是把荒着的地变成能产粮食的田。对那会儿的农民来说,有地种比啥都强——至于是不是“国有化”,他们才不操心,能踏踏实实收粮食,就是好日子。农民土地政策 农民土地 强占村集体土地 土地私有权 耕地强占 种地权利 农民田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