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未满16周岁的少年刘某某在服刑期间,遭到同监区狱霸殴打致死,狱霸称他直接殴打刘某某的次数很少,作用较轻,剩余二人则辩解称,他们受狱霸指使,是从犯,应该从轻处罚。近日,本案迎来宣判。 刘某某被送入未成年犯管教所的那天。他以为自己只是要接受纪律、学习和改造,以为自己还能有机会重新回到学校,回到母亲煮的一碗热汤面前。 进入监室的第一天下午,他便见到了后来的“狱霸”阮某。阮某虽同为未成年犯,但因为在监室时间长、体格壮,又敢动手,很快混成了“小头目”。 在监室里,他拥有一种近乎“土皇帝”般的地位。 刘某某被分到这个监室后,因为内务整理不达标、起床动作不够迅速,被骂、被踢。阮某并不把这些当“教育”,而是一种施压和宣示权力的手段。 “新来的,得懂规矩。” 这是阮某第一次对他说的话。 规矩是什么? 没有人说得清。但刘某某很快明白:规矩就是“听阮某的”。 第二天开始,体罚增多。 第三天,殴打升级。 第四天傍晚,他倒下了,昏迷不醒,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一切来得太快,快得像有人用手掐灭一盏刚亮起的灯。 案件开庭那天,旁听席上的气氛如同压了一块沉重的石板。 阮某被带上法庭时,显得比案发时瘦了许多,但眼神里仍保留着几分嚣张。他低着头,但嘴角偶尔抽动,像是在压抑情绪。 法官询问他:“被告人阮某,你是否承认在管教所多次殴打刘某某?” 阮某抿了抿嘴,说:“我……我承认动手了,但我打得不多。真的不多。我就是推了几下,踢了一脚……他死不是因为我一个人的。” 法庭内有人忍不住发出压抑的惊呼。 阮某继续强调:“他们两个人(指夏某某、杨某某)也动手了。他们也打了。他死不能算我全责。” 说话时,他不敢抬头看刘某某的家人。 随后,夏某某和杨某某被带上来。他们明显紧张得更多,声音有些发颤。 夏某某说:“我们是被逼的……阮某让我们打,我们不敢不听。他骂我们,说不打就是对着干。他要是发火,我们都挨过打的。” 杨某某也跟着解释:“我打的时候轻……我没敢重手。都是他(指阮某)让我们打的。他是主犯,我们是从犯。我们应该从轻处罚……” 他们的解释反复围绕着一句话:“是阮某指使的,我们是从犯。” 无论主犯还是从犯,一个孩子的生命就这样被他们三人间接推向了深渊。 庭审休息时段,刘母靠在墙角,整个人像快要滑落。她捧着孩子的照片,眼泪不受控制地落下来,滴在照片上。 “我儿子才十五岁……” “他进去的时候还跟我说会改……怎么就没了……” 旁边一位亲戚扶着她,喉咙也发紧。父亲则沉默得可怕,眼睛一瞬不瞬地盯着地面。 有人试着和他说话:“节哀……会有公道的。” 父亲终于抬起头,眼睛布满血丝:“公道?他们说打得少,就是轻吗?他们说是从犯,就能轻点?那我儿子呢?我儿子怎么轻轻地就没了?” 他的声音不大,却像钉子一样扎在每个人耳朵里。 下午两点,审判长正式宣读判决。 随着法槌落下,空气骤然凝固。 阮某:故意伤害罪、破坏监管秩序罪——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夏某某:无期徒刑。 杨某某:有期徒刑 16 年。 他们三人需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宣判一瞬间,刘母的腿软得差点站不住。父亲扶住她,一句话没说,但轻轻点了一下头。 他知道,这不是“结束”,也不是“慰藉”。 只是一个无可挽回的结果被正式写进了纸上。 “至少……至少他们得到了惩罚。” 他说这句话时,声音像被锋利的刀刮过。 案件公布后,网络上掀起更大的讨论。 有愤怒的: “这群人在监狱里都改不好,还欺负比自己更弱的孩子?” 有质问的: “监管制度是谁在监督?监室里的暴力为什么能持续发生?” 也有理性的: “未成年犯本就脆弱,制度应当保护,而不是让他们在另一个暴力循环里继续受伤。” 更多的是心疼: “刘某某犯过错,但不该被打死。孩子死在教育他的地方,这是整个系统的悲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