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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乒史上遭受“让球潜规则”伤害最大的七位国手 1. 李富荣:他是中国让球制度最

国乒史上遭受“让球潜规则”伤害最大的七位国手 1. 李富荣:他是中国让球制度最早的经历者,为了给首都籍贯的选手树立世界冠军,同时打造中国三连冠的佳绩,在1961 - 1965年连续三届世乒赛上让球给队友庄则栋,成为世乒赛历史上的第一位“三连亚”选手。 2. 蔡振华:1981年世乒赛男单决赛,组织考虑郭跃华功劳大,安排蔡振华让球给郭跃华,并承诺下次决赛让郭跃华让回。1983年两人再次在世乒赛男单决赛相遇,安排有变,蔡振华再次获得亚军。 3. 何智丽:为服从集体多次让球给队友,让球次数较多。在1987年世锦赛,赛前教练组决定让她在和管建华的半决赛中让球,她拒绝后夺冠,此举遭到国家队封杀,连汉城奥运会比赛资格都未拿到,最终离开祖国远走日本 。 4. 焦志敏:八十年代中后期国乒一姐。据她自己称,在八年的国际比赛中让球5次。1988年汉城奥运会女单半决赛,她奉命让球给实力不如自己的队友李惠芬,后心灰意冷嫁人,选择加入韩国国籍,从此与乒乓球运动 不再有任何瓜葛。 5. 曹燕华:1981年世乒赛,中国女乒曹燕华、张德英和童玲打进女单四强,决赛在曹燕华和童玲之间进行,因队友年龄较大,曹燕华被安排让球给童玲,最终屈居亚军。 6. 陈静:1988年奥运会女单决赛前,教练组要求她让球给李惠芬,理由是李慧芬接近退役,而她年纪小机会多。但她未屈服,夺冠回国后受到针对,最终远走台北。 7. 张立:上世纪七十年代国乒一姐,虽技术出色,获得多枚世乒赛团体和双打金牌,但在三届世乒赛单打比赛中,三次让球给友好邻邦朝鲜选手,导致乒乓生涯一直未能拿到世乒赛单打冠军。 “让球潜规则”是中国体育发展一个特有的历史产物,在特定时期或许有着它存在的意义。但这些国手们的经历也提醒着我们,要更加合理地去平衡集体利益与个人追求,让运动员们能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中去追逐自己的梦想,才是竞技体育良性发展的真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