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这起“杀狗反杀案”,表面看是一场邻里纠纷酿成的悲剧,实则拷问着法律如何对待普通人面对危险时的本能反应。事情起于一条狗咬伤孩子,申红良摔死狗本是情绪之下的过激举动,但郭家人拒绝调解、深夜带9人持械破门而入,彻底把矛盾推向生死边缘。 黑暗中,60岁的申红良一家三口被围堵在自家院里,门窗被砸、家具被毁,对方还喊出“今晚就弄死你们”的狠话。情急之下,他摸到一把杀鱼刀挥舞自保,结果造成一人死亡。检方认为他防卫过当,但律师却提出一个直击人心的问题:“天黑后,你还敢去现场吗?” 这句话不是挑衅,而是提醒:法官坐在明亮办公室里翻卷宗,看到的是清晰照片和冷静笔录;可案发当晚,伸手不见五指,恐惧压顶,谁还能像做题一样精准判断该砍几刀、该退几步?法律不能要求一个老人在生死关头表现得像个战术专家。 昆山龙哥案之所以成为标杆,正是因为它承认了人在极端恐惧下的非理性是人性的一部分。如今,申红良案再次摆在司法面前:是要用“上帝视角”苛责受害者,还是站在普通人立场理解他的慌乱与绝望? 法律不该只讲逻辑,更要懂人心。如果连在家被闯入都不敢反抗,那法律保护的究竟是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