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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民营企业规范公司治理重庆五中法院发布30条建议

11月19日,重庆五中法院举行“支持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第三届破产审判主题沙龙暨代表委员联络活动,邀请8名企业家代表和4位市人大代表参加,并发布《致民营企业家:破产审判视角的30条建议》。

与会人员走进重庆破产法庭,参观了法庭诉讼服务中心、第一审判庭、代表委员联络站、数据集控中心等功能区域,观看微课程《可重整不清算——优化企业破产拯救机制》,了解在多个全国性典型案例中涉及的小微企业保护、重整价值识别等企业破产程序关键环节和实务经验,并围绕破产程序如何保障民营经济进行交流,以精准对接民营企业现实需求,为民营经济发展注入司法温度。

在主题沙龙研讨环节,分为“重整路径多元化探析”“破产财产价值最大化”两个单元进行,来自重庆高院、重庆破产法庭、高校、重庆市管理人协会等单位和机构的相关人员先后进行主题发言和与谈。

在活动中,重庆五中法院立足破产审判实践经验分析、聚焦民营企业家关心关切的重点问题发布30条建议,旨在帮助民营企业规范公司治理,避免陷入经营困境,依法保护其自身合法权益。

30条建议涵盖企业设立、经营、管理、破产程序等环节的法律风险提示,包括合理评估公司资本、审慎提供个人担保、规范关联交易行为等内容。如“获取专业咨询支持”方面,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置备管理人名册,民营企业可通过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查询名册信息,了解符合自身需求的管理人;法院建立了管理人定期值班制度,企业可前往法院咨询值班管理人,获取专业法律意见;“禁止欺诈清偿行为”方面,企业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债权的行为,进入破产程序后管理人均有权撤销。

新闻多一点

据了解,五年以来,重庆破产法庭通过精准发力、典型引路、机制创新,为民营经济纾困赋能,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司法屏障。

一是“双重发力”强根基。充分发挥拯救和出清的“双重功能”,妥善办理民营企业破产案件,共审理民营企业破产案件1603件,占比达87.74%,累计盘活资产716.68亿元,化解债务4859.54亿元,释放民营企业发展空间、优化发展环境、激活市场活力。

二是“典型引路”树样板。高效审结力帆股份、金科股份等上市民企重整案,妥善办理隆鑫集团、协信远创等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民企重整案,实现企业结构转型升级,助推企业脱困重生。

三是“创新赋能”建机制。大力适用快速程序,积极探索小微企业破产审理重庆模式,出台预重整制度3.0版本,优化升级破产协同易审平台,为民营企业的发展提供坚实制度支撑。

(重庆广电-第1眼TV记者朱春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