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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艳芳的母亲打23年官司把7万谈到25万,最后一顿饭没吃完


2026年8月30日上午,香港铜锣湾礼顿道的一处住所里,覃美金坐在饭桌前吃到一半被呛住,当场失去意识。据香港多家媒体报道,家人发现时是上午十时许。救护车把她送到律敦治医院,抢救之后没能留住。102岁。

她这一生最后23年,只做了一件事:跟一家信托公司打官司。女儿梅艳芳2003年去世那一年她71岁,官司打到2026年,她102岁。
她输了。2008年6月香港高等法院一审确认遗嘱与信托契约合法有效,2010年、2011年两次上诉被驳回,2011年5月9日终审法院驳回上诉许可申请。
她也赢了。这23年里她每个月领到的生活费,从7万港元一路谈到25万港元,涨了3.6倍,每年还随通胀上浮3.5%。

唯一的问题是,付她生活费的那个账户,和付她律师费的那个账户,是同一个。
覃美金1924年生,早年在两广一带辗转,后来在香港落脚。丈夫是海员,一次出海途中染病去世,四个孩子里最大的还不到十岁。

她在亚皆老街开过一家中医诊所,没有行医资格,病人信不过她,收入时好时坏。后来又办了一个叫锦霞的歌舞剧团。
撑不下去的那一年,她做了那个被外界骂了一辈子的决定:让四岁半的梅艳芳和姐姐辍学,去荔园、启德游乐场这些地方登台卖唱。天没亮就唱,唱到半夜,收入全数上交养家。

这个家的钱,从来不是她挣的,是那个小女儿挣的。
1982年,19岁的梅艳芳拿下第一届新秀歌唱大赛冠军,梅家的日子这才翻过来。
此后二十多年,钱一直从女儿这里往家里流。据公开梳理,1980年出道到2003年离世,梅艳芳常年供养母亲合计约2000万港元。

白发人送黑发人的事,她经历了三次。2000年长女梅爱芳因子宫颈癌去世,40岁;2003年12月30日最小的梅艳芳因同样的病去世,也是40岁;2015年次子梅德明因喉癌去世。四个孩子,她送走了三个。
女儿生前最后那12个月里,给过她100万港元保险金养老。据多位家族信托执业律师在媒体上的复盘,不到一年就花完了。

这笔钱被女儿看在了眼里。剩下的3000多万港元改成按月发放:每月7万,配司机和佣人,受托方是汇丰国际信托。条款里还写着,覃美金百年之后,余额全部捐给妙境佛学会。
在她看来这不是安排,是剥夺。女儿的钱,凭什么交给外人管,最后还要给一个没见过的机构。

2004年1月初,梅艳芳去世第四天,覃美金带着长子梅启明入禀法院,主张女儿立遗嘱时神志不清,要求宣告遗嘱无效,一次性拿走全部遗产。
这一告就是23年。

2010年第二次上诉被驳回之后,她带着人到中环拉横幅,把这纸遗嘱称为世纪大骗案。
官司全部输完了。奇怪的是,钱一分没少,还在涨。
生活费的第一档调整发生在2007年底,7万调到12万。2012年3月调到14万,之后是20万,最后固定在每月25万。

每一档都是她一次一次申请来的。2009年以生活苦闷为由要80万港元去环游世界,驳回;2015年要一次性预支未来15年的生活费5500万港元,驳回;2017年要7100万港元一笔过,驳回。三次申请方向是同一个:她不要按月,她要一次拿到手。
唯一一次额外批下来是2019年,25万港元,办寿宴、过农历年给家里人发红包。她申请了几十次,批下来的那一次,钱是花在别人身上的。

她也向媒体算过自己的开支:房租水电每月4万港元,养一个司机和两个外佣,家里还有6只狗,参茸补品常年不断。有人问她既然喊没钱,为什么还买这么贵的补品,她的回答是一句话:不吃不行,不吃哪有命打官司。
账单同步寄往同一个地方。
23年里,信托发给她的生活费累计约3200万港元;同一时期围绕这份信托产生的律师费和诉讼费估算约3800万港元,全部由信托本金承担。

后者比前者多600万。
据公开资料,2012年前后,汇丰方面指出遗产存在超过4000万港元的重大负债。同年,84岁的覃美金因拖欠约230万港元律师费被法院颁令破产,那一年她每月领14万港元,破产期直到2016年才结束。
2017年再因欠费被申请破产。2024年10月,香港律政司又一次入禀申请破产,同年12月撤回。

她每赢一档生活费,抽屉里就多一张账单。
池子也在变小。2012年年中,信托流动资金告急,受托人一度停付生活费。装进信托的六处房产,除了一处有人住着,其余基本售出。
然后是女儿的那些东西。2011年,苏富比拍掉43组珠宝和腕表,成交约680万港元。2013年,逾千件遗物上拍,401项成交,总成交额约531万港元,平均一件1.3万——里面有新秀歌唱大赛的冠军奖座、香港电影金像奖女配角奖座、舞台上穿过的高跟鞋、毛公仔。2015年又拍了一轮。

三次拍卖换来约1211万港元现金。它的一部分,后来变成了按月寄到她手上的那张支票。
2026年8月30日之后,25万停了。
9月19日葬礼与火化,74岁的梅启明没有到场,当晚受访时血压骤升被送院。他2025年已被法院颁令破产。此后他两次受访,称母亲正常情况下应该留下超过一千万港元要追回来,并提到母亲托梦。这些均为他本人受访时的表述,未见相应证据支撑。

按2003年12月写下的条款,信托余额扣除必要费用之后全数捐给妙境佛学会,家里人一分拿不到。最终清算,汇丰国际信托没有公布正式报告。
这23年她真正做成的一件事,是把每个月那个数字从7万谈到了25万。

为了把它谈上去,她花掉了3800万港元律师费,那笔钱和她每月领的生活费出自同一个账户;女儿留下的六处房产售出五处;那些奖座平均以1.3万港元一件被拍出去。
四岁半那年,是她牵着梅艳芳的手走上荔园的台子。最后一顿饭,她没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