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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缅北可怕?10年克扣6000万,职校做成了一门“卖学生”的生意

江西一所职业院校的实习报酬争议,把“职校实习”这个词再一次推到公众面前。举报材料里出现的数字——十年6000万元、一名工作人员600万元——确实足够刺眼。

这些数字来自举报方的推算和账目材料,不是已经走完司法程序的最终结论。

官方发布内容显示,当地联合调查组介入后,公安机关初步查明颜某某等人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已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仍在侦办中。

把举报金额直接写成“已查实”,是不负责任的;但反过来,因为数字尚未最终认定,就对背后暴露出的实习管理问题视而不见,同样不是负责任的态度。

标题里“比缅北可怕”这个比较,我倾向于把它放在一边。两种事情的性质、形态和危害方式完全不同,硬拉到一起,除了制造情绪,没有太多认知上的增益。

真正值得追问的是一个更朴素的问题:当学校同时掌握着实习安排权和毕业考核权,谁来保证这套权力不被用偏?

一、那本账最值得看的,不是数字,是“模式”

2023年11月,职业打假人王海公开举报江西新能源科技职业学院有关人员在组织学生实习过程中获取巨额利益。举报材料中有一本账,记录了人力资源机构向学校多名领导转账的明细和分配比例。

其中一批涉及39名学生的实习费用记录显示,企业支付的小时费用与学生实际拿到的金额之间存在差额,差额又在不同参与者之间分配。

账目本身的真实性、每笔款项的法律性质,需要侦查和司法程序来确认。

我看重的不是账本上那个最终加总的数字,而是它所呈现的结构:企业把钱打给中介或学校端,学校端再把其中一部分以“管理费”“看管费”之类的名义截留,学生拿到的是扣减之后的余额。

这种结构一旦成立,学生劳动所创造的价值就不再沿着“企业—学生”的直接路径流动,而是先进入一个由组织实习的一方所控制的池子,再由池子的控制者决定怎么分、分多少。

有人可能会说,学生每小时少拿几块钱,听起来不算什么。但把人数和时间放进去,逻辑就变了。

假设三百名学生,每人每小时被截留五元,每天八小时,每月二十二天,一个月的差额就是二十六万四千元;五个月下来,一百三十二万元。这只是一个帮助理解规模效应的假设计算,不能用来证明任何具体学校的实际获利。

但它揭示的风险是真实的:一旦组织实习的人数成为收益的计算基数,扩大人数、拉长工时就会变成一种内在冲动,而实习本来应该服务的学生技能成长,反而退到了次要位置。

正常的职业教育实习并不复杂。学校找到专业对口的岗位,企业安排指导,学生完成实践训练并获得合理报酬。企业得到后备人才的接触机会,学生得到经验,学校完成教学任务。

这条路径本身没有问题。问题出在中间环节被塞进了不该有的利益关系:回扣、截留、有偿代理、以“管理”为名的抽成。

2022年实施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对此并非没有回应,明确禁止以营利为目的违规组织实习,禁止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并要求实习报酬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直接支付给学生,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工资标准的80%或最低档工资标准。

制度划了线,但线要有人守,也要有人查。

二、实习为什么会跑偏?三方关系里,最该被保护的人最没有筹码

如果只把问题归因于个别人的贪欲,会漏掉更日常的一面。实习跑偏之所以能够发生,是因为企业、学校、学生三方的需求和权力在现实中并不对等。

企业端的需求是真实的。制造业的生产任务有周期波动,订单集中时缺人手,订单回落时要控制成本。职业学校能够在相对集中的时间段里组织学生进入企业,客观上可以起到补充岗位人手的作用。

如果企业真正把学生当作学习者来安排,提供与专业相关的岗位、循序渐进的指导和实际操作的机会,这种合作完全可以形成正循环。

但另一种情形就值得警惕:企业看中的不是学生的专业背景,而是“一次能来多少人”;岗位安排不围绕技能训练,而是围绕生产任务;学生进入车间后长期重复同一道工序,没有机会接触完整的工艺流程。

学服装设计的学生几个月只做一道简单加工,学机械的学生始终没有碰过图纸之外的调试环节——这样的实习,即使企业支付了报酬,其教育含量也值得打一个问号。

学校端也有管理成本。联系单位、安排带队人员、制定实习计划,都需要投入。但学校和企业、中介的根本区别在于,学校承担的是教育责任,不是劳动力调配责任。

如果一所学校把“送出去多少人”“合作了多少家企业”当作实习工作的主要成绩,却不认真追问学生在岗位上学到了什么、报酬是否足额到手、专业是否对口,目标就已经发生了偏移。

而学生这一端,恰恰是三边关系中信息最少、议价能力最弱的一方。不少学生尚未真正进入社会,对实习协议的条款、报酬的计算方式、维权的基本程序都不熟悉。

学校又同时掌握着实习成绩和毕业手续。现行规定写得很清楚:组织岗位实习应当取得学生及其家长或监护人的知情同意;明确不同意学校统一安排的,可以自行选择符合条件的实习单位。

制度给了选择权,但一个十几岁的学生面对“不参加统一安排会不会影响毕业”的担忧时,有多少人敢于把这项权利用出来,是另一个问题。

知情权和选择权写在纸上是一回事,在具体的师生关系和毕业压力下能不能落地,是另一回事。

报酬透明度也是同样的逻辑。企业清楚每个岗位的生产价值,学校掌握合作协议和费用结算方式,学生通常只看到自己卡里到账的那一笔。如果中间环节缺少可核查的记录,学生几乎没有办法判断自己的报酬是否被不合理扣减。

官方发布内容显示,规定要求实习报酬直接支付给学生本人,不得经过第三方转发,支付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个月。

这条规定的用意很明确:把“直接”两个字守住,中间截留的空间就会小很多。

难的是执行端的监督——跨省实习尤其如此,学生离开熟悉的环境,家长难以实地了解情况,如果学校不主动公开实习单位和岗位安排、不建立畅通的反馈渠道,纸面上的“直接支付”就可能被各种名目的操作绕开。

三、职校实习的信任问题,不只是这一所学校的事

把视线从江西这一起案件拉开,会看到职校实习的争议并非孤例。

2025年有媒体报道,云南一所职业学院口腔护理专业的毕业生反映,在校期间被学校安排到电子厂实习,并被克扣每小时6元工资,当地教育部门工作人员回应称“护理专业的学生去电子厂,肯定是违反国家相关管理规定的”。

专业不对口、岗位与培养目标脱节、报酬被截留,这些关键词在不同地方的案例中反复出现。这说明,个别案件的查处固然重要,但更根本的问题在于实习管理的制度执行和职业教育的社会信任。

这种信任问题有它的历史脉络。上世纪八十年代,中专在不少地方是有吸引力的选择,背后有具体的制度支撑:包学费、包分配,毕业后有机会进入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农村户口还可以转为城镇户口。

那时的职业教育吸引力,不单纯来自“尊重技术”的口号,而是来自可见的就业前景和身份保障。九十年代之后,就业制度走向市场化,高等教育大规模扩招,职业教育的社会位置随之变化。

我不认为扩招本身有什么问题,它扩大了受教育机会,高等职业教育也在这一过程中获得了发展。

真正的问题在于,当就业市场对学历和技能的要求同时提高时,一部分职业学校的课程、设备和实习安排没有跟上产业变化的节奏。

专业名称看起来热门,设备却落后于企业实际使用的技术;学生在校学了几年,进入实习岗位后发现自己能做的只是重复性操作,与专业能力的积累关系有限。家长看在眼里,对职业教育的信心自然会受影响。

而中国制造业正在往更高技术水平走。新能源汽车、工业机器人、精密制造这些领域需要的不是只会重复一道工序的手,而是能够理解工艺、操作复杂设备、处理现场技术问题的人。

这样的能力,不可能在长期简单重复的“实习”中长出来。企业如果真正缺的是高技能人才,就需要更深地介入培养过程,而不是只在生产紧张时把学生当作弹性人手。

学校如果想重新赢得家长的选择,也需要让课程、设备和实习安排对得上真实产业需求,而不是把“实习率”“就业率”当作唯一的成绩单。

回到那所江西的职业院校。不论举报中的6000万元最终如何认定,有关人员因涉嫌犯罪进入刑事程序本身,已经是一个清晰的信号:实习安排不是可以随意支配的资源。

接下来真正需要盯住的,是那些看上去很具体、却直接决定学生处境的事情:实习单位和岗位安排能不能公开,报酬能不能直接发到学生手里,跨省实习有没有按规定备案,学生反映问题的渠道是不是真的管用。

这些事情做不好,再漂亮的校企合作协议,也很难让一个普通家庭放心地把孩子交出去。

职业教育的价值,最终不体现在账本上,而体现在学生离开学校时手里有没有一门能立足的本事。

一笔实习报酬能不能直达,一份实习协议能不能保护选择权,一所学校能不能对学生的成长真正负责——这些问题的答案,比任何标题都更能说明职业教育的成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