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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老旧小区改造,发布征求意见稿!!

东莞大量“老破小”,接下来可能要迎来一轮集中改造。


近日,东莞发布《东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十五五”期间,全市计划开工改造不少于500个城镇老旧小区;



优先推进2000年底前建成的小区,有序推进2005年底前建成的小区,同时推动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


注意,目前还是征求意见稿,并非最终正式实施版本。


但从文件内容看,这次并不只是简单的“刷墙、修路、换管线”;


从财政补贴、居民出资到危旧住房原拆原建,东莞已经把未来几年老旧小区怎么改的基本框架摆出来了。



一、哪些小区可以改?2005年是重要节点


按照征求意见稿,改造对象主要是东莞范围内2005年底前建成;


存在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同时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多业主住宅小区。


不仅成规模的小区可以改,符合条件的多业主单栋住宅楼也可以纳入。



但有一类明确排除:已经计划征收拆迁的小区或住宅楼,不纳入这一轮老旧小区改造。


所以以后看到自己小区进入老旧小区改造名单,千万不要马上理解成“要拆迁”。


老旧小区改造和征收拆迁,是完全不同的两条路径。



二、怎么改?不再只是“小修小补”


这次文件把改造分成民生保障类和完善提升类。


民生保障类主要解决公共安全和基本生活问题,包括市政基础设施、建筑安全、消防以及居民基本生活需求等。



完善提升类则进一步改善居住品质,包括更换和加装电梯、环境整治、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以及智慧化改造等。


文件还专门强调,改造要经济节约、绿色低碳,建材以经济适配为主,严禁过度设计,杜绝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这句话我觉得很值得点赞。


老旧小区真正缺的是安全、电梯、管线、停车和物业管理,而不是花大价钱做一个漂亮门头。



三、最重磅:危旧住房允许“原拆原建”


这可能是普通业主最值得关注的一条。


文件明确:


对于老旧小区内存在结构安全隐患,而且已经不具备改造价值的危旧住房,支持采取自主更新、原拆原建。



这意味着什么?


以前很多老房子面临一个非常尴尬的问题:


政府暂时没有征收计划,但楼已经四五十年,继续刷墙、修楼道、换水管,也解决不了房屋结构、没有电梯、户型落后等根本问题。



现在开始给第三条路:


政府不征收,业主也可以探索自己把旧楼拆掉,在原地重新建设。


不过目前这份文件没有进一步明确原拆原建的居民表决比例、出资标准、面积如何计算等具体规则,文件写的是“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所以,政策通道打开了,不等于所有老旧小区马上都能拆掉重建。



四、政府到底出多少钱?这次讲得很清楚


这也是这份文件非常有含金量的地方。


对于民生保障类改造工程费用,市镇两级财政全额补助;


对于加装电梯、环境提升、公共服务设施等完善提升类工程费用,财政按照50%的标准补助,剩余部分由社会资本、专业经营单位和居民等多渠道解决。



此外,项目产生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由财政全额补助。


财政补助资金不足的部分,由市、镇街两级按照3:7比例分担。


这意味着未来老旧小区改造,不再简单理解为“政府全部买单”。


而是根据项目性质决定:


该政府兜底的民生安全问题,政府重点出钱;想进一步改善居住品质,居民也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五、居民愿意出钱的小区,可能改得更快


文件还有一句非常现实:


“对完成居民出资筹措的城镇老旧小区优先进行改造更新。”


居民可以按照规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物业公共收益、住房公积金等参与改造。



同时,东莞还准备引入国企、民企、专业经营单位等社会力量,通过投资、物业服务、城市运营等方式参与;


水、电、气、通信等专业单位,也要结合自身设施承担相应改造责任。


因此未来一个小区能不能排得更靠前,可能不仅看“房子有多旧”,还要看:


居民意愿强不强、钱能不能筹起来、项目成熟不成熟。



六、还有一个变化:以后“先体检,再改造”


东莞明确提出:“先体检后更新、无体检不更新。”


镇街首先摸查老旧小区情况,对准备改造的小区开展专项体检;


把居民最关心的“急难愁盼”和严重安全隐患优先列入项目清单,再结合财政承受能力分批推进。



原则上每年6月底前上报下一年度改造意向和体检结果,8月底前报送下一年度改造计划,纳入计划的项目则要推进立项、设计、概算等前期工作。


这套机制其实是在告诉大家:


不是谁声音最大谁先改,而是谁问题突出、居民愿意、资金落实、项目成熟,谁更容易先落地。



七、我认为,东莞真正开始面对“房子老了怎么办”


过去房地产高速发展的几十年,我们一直解决的是“房子不够”。


现在越来越多城市开始面对另一个问题:


第一批商品房、单位房和早期住宅,已经进入集中老化期。



这些房子不可能全部等政府征收,也不可能永远靠刷墙修路续命。


所以我认为,这份政策真正值得关注的不是“500个小区”,而是东莞正在逐步建立一套老房子的分流机制:


能修的综合改造,需要提升的加装电梯、完善配套,真正存在结构安全隐患且不值得继续修的,则探索自主更新、原拆原建。



这可能也是未来珠三角大量“老破小”都要面对的一道题。


毕竟,一栋房子可以住四十年、五十年。


但到了六十年以后,我们到底是继续修,还是允许居民把它拆掉重新建?


东莞,已经开始给这个问题找答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