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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高校通报男子男扮女装混入女寝,周兆成:校园宿舍管理,不能忽视的安全与管理责任

很多人以为同学带入朋友进宿舍只是小事,只是朋友之间的人情往来。这般想法,和校园宿舍管理背后沉甸甸的安全管理责任,实在相去甚远。

大家好,我是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

近日武汉工商学院发布官方通报,11月1日18时许,本校一名在校女学生,将自己初中男性同学(校外人员),以男扮女装的伪装方式带入女生宿舍。晚上21点室友返回宿舍之后发现异常,立刻向辅导员上报。学校辅导员、保卫部门第一时间到场处置,责令该校外男子离开校园。学校已经依据校纪校规,对涉事本校女生作出相应处理,同时辟谣网络流传“该男子已经在宿舍居住三个月”等不实传言 。一场因私自带校外人员引发的校园风波,很多同学并不清楚,私自带外来人员违规进入寝室,不只是违反宿舍纪律,还关乎人身安全、校园管理责任,极端情况下还可能衍生治安法律风险。

不少在校学生都存有这样的误区:宿舍是私人生活空间,带朋友进来只是人情;简单伪装混进宿舍不算多大过错;出事是学校安保的责任,和留宿、带人的学生本人无关。总觉得只是帮朋友一个小忙,不会产生严重后果。

可法律的逻辑并非如此。高校宿舍属于封闭式集体管理场所,学校有权制定宿舍管理规章制度。学生作为住宿使用者,应当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带校外人员进入宿舍。人情不能凌驾于校园安全管理之上,不是一句“只是朋友”就可以一笔带过。

很多人混淆了两层事理:经报备、登记合规接待访客,属于正常的校园交往;刻意掩护、通过伪装的方式把校外人员偷偷带入女生寝室,属于主观故意违反校园管理制度。看似简单的帮忙,会给同寝室室友人身隐私安全埋下隐患。

从校园纪律层面来看,根据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与本校宿舍管理条例,涉事学生私自将校外人员伪装带入女寝,学校有权作出校纪处分,包括警告、记过等处理。校外男子本身,如果没有实施其他违法行为,本案主要由学校做校内处置;如果混入宿舍之后存在偷窥、偷拍、滋扰他人等行为,则会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面临治安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还将追究刑事责任。

从安全管理责任上讲,学校负有宿舍安全、人员进出管理义务;但学生同样负有自律义务。室友的隐私权、人身安全同样应当被尊重,不能因个人人情忽视全体宿舍成员的权益。网络上衍生的各类夸张谣言,广大网友应当注意甄别,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在此郑重提醒所有在校同学:严格遵守宿舍访客登记管理制度,不要碍于情面私自带校外人员潜入宿舍;不要协助他人伪装、规避门禁检查;发现宿舍出现可疑人员,第一时间向辅导员、保卫处报告。

校园安全没有侥幸,很多校园安全事件,源头都是碍于情面的一次破例。我们总觉得不会出事,但风险往往藏在一次看似无伤大雅的通融当中。

你觉得,日常生活当中,还有哪些容易被我们忽略的校园安全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