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房产五宗罪: 其一是房子公摊费。 公摊费有点莫须有的意思。 但是,每一个房子购买者,在购买房子的时候,面对这股强制性输入,任何一个购买者都无法逃避。 而且,在缴纳地暖等费用的时候,这公摊也要算在其中,非常荒谬的一笔费用。 其二是房子维修基金。 从理论上来讲,房屋随着时间的增长,可能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 出了问题,就得维修。于是,提前缴纳一笔费用,以待有问题的时候用。 但是,这笔维修基金,估计百分之九十的房主,一辈子都可能用不上。 当然,不是不想用,是想用太难了。 各种难,老百姓应该是都有体会。 其三是房子的物业。 几乎所有的城中商品房,都会和物业捆绑在一起。 但是,物业的各种不合理,比如收费等问题,一直存在,也一直很尖锐。 但是,业主交了费,却得不到相应的服务和保护。 中国的物业,虽然不是政府机构,但是却像一个半政府机构,对业主具有威压,甚至欺压的态势。 其四是商品房利息。 在房子的不公上,体现了很多方面。 比如公务员或有公积金的,贷款买房利息就会低很多。 同样,没有公积金的,则会数倍的高。 既然都是公民,为何不能全国老百姓购房一个利息标准呢? 可以说,中国老百姓真的很苦,苦房子久矣。 单就买房子一件事,要被数遍的薅羊毛。 其五是房屋养老金。 顾名思义,真的奇葩。 说实话,目前太多太多的人,尤其是年轻人,连房贷都还不起。 在这样的情况下,还要再缴房屋养老金。 说实话,此举可能会引发三个后果: 其一是没有买房子的,坚决不会再买房子。 其二是买了房子的,大概率会找个合适的价位出手手中多余的房子。 其三是房地产的泡沫会加速破掉! 1934年,毛主席就说过: “解决群众的穿衣问题、吃饭问题、住房问题、柴米油盐问题、疾病卫生问题、婚姻问题,总之,一切群众的生活问题,都是我们应当注意的问题”。 可是,一百年过去了,我们还在被这些问题困扰。 住房问题,需要解决,但是解决方式绝对不是以增加老百姓身上的负担为目的,而是设法减轻老百姓身上的负担为出发点才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