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帮被打女子报警遭砍成重伤# 律师:或属见义勇为】2023年7月30日,四川西昌,吴先生路遇徐女士被两名男子殴打,随后,他帮忙报警,不料被一名施暴者提刀砍中左手。经警方鉴定,吴先生左手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徐女士眼部损伤程度为轻微伤。2024年4月11日,法院一审宣判,当时施暴的郭某、宋某分别犯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1年6个月。
面对判决结果,吴先生心中仍有不甘,他的左手多处神经和肌肉断裂,功能严重受损难以恢复,花了近8万元治疗费用,期间只收到了两名施暴者给的4万元,到现在还有医院费用未结清。律师认为,如果吴先生所述帮助受害人报警而遭到行凶者报复属实,在经生效判决确认前述事实的前提下,那么吴先生的行为或属于见义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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