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爱特校性侵案二审维持原判:刘爱业始终不如实供述,不予轻判】湖北随州随县博爱特校校长刘爱业强奸案二审宣判。4月8日,被害人家属透露,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随州中院二审认为,本案强奸犯罪发生于相对封闭场所,如刘爱业的校长办公室等,在场人只有被害人及刘爱业。在刘爱业未供述犯罪的情况下,在案的直接证据只有被害人的陈述。这是因本案客观情况造成的,不能以此否定被害人陈述的真实性或认为本案被害人陈述这一直接证据系孤证。此外,二审认为,刘爱业始终不如实供述,依法不予从轻处罚。(澎湃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