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14岁男孩强奸8岁女童不予立案的通报来了:合法,合规!我仔细的阅读了通报,男孩对强奸女孩的事实供认不讳,但是因他今年五月份才满14岁,按照法律规定,不负刑事责任,所以不予立案。 目前这个孩子已经送去专业机构进行训诫教育。 相关部门已对受害女孩及其家属进行抚慰。 我看了这个处罚很气愤,真的很无语,我现在在想,明明是祸根,还要留着,这是不是纵容? 我突然想起了之前湖北荆州未满12岁的男孩杀死4岁女孩,那名11岁半的男孩,因为没满12岁所以也不负刑事责任,也是不给予立案,也是送去相关的机构做了心理矫正六个月后,安然无恙的上学了。 女孩父亲说过:“我宁愿我女儿是那个杀人凶手,她受到了未成年人的保护,还得到了义务教育的权利……~” 可惜她女儿就是白死了,她女儿也是未成年人,请问她的权益又在哪呢? 等同于此案,女儿受到了强奸,她也是未成年人,对方明明犯了法,证据确凿,对方也承认了,还是没办法治他的罪,这是多么的无奈和悲催! 有一些孩子,他一出生就是阴暗的,犯罪负刑事责任不应该以年龄来划分标准。 现在的孩子过早接触网络和手机,已经比较早熟了,而近几年来青少年犯罪就越来越低龄化,会越来越极端。 未成年法是保护未成年人,而不是保护未成成年犯罪分子,无论年龄,只要你犯罪了,就应该受到相应的惩处,如果再这样纵容下去,会引起更多人去模仿,社会带来更恶劣的影响,修改刑法已经到了迫不及待的地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