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多么的荒唐可耻的判决!湖北荆州未满12周岁的男孩杀害4岁半女童的案子被撤,理由就是没满12岁,现在这名男孩已经上学了! 男孩是因为女孩和他的妹妹多次因玩具吵闹,所以就想让这个小女孩消失,当天,他领着这个小女孩进了一个废弃的菜园子,然后把菜园子门给反锁,直接从后面掐了女孩的脖子直至女孩子昏迷,然后把他拖到一个废弃的粪缸里面,把她的头朝下扔,然后为了确保尸体不浮上来,还扔了20多块砖头,还把这个缸给掩盖上,整个作案过程只用了14分钟,而且还可以装作若无其事的离开。 警察找到他问话,还撒2次谎! 家长要求立案,但是今年1月17日,孩子爸爸接到公安局电话,被告知他案子撤销了,因为孩子作案的时候只有11岁半,无刑事责任能力。 孩子爸爸从公安机关了解,孩子的惩罚只需要到专业机构做六个月的心理矫正,而且这六个月已经是最高的惩罚了! 现在孩子已经接受完六个月的心理矫正,孩子的爸爸妈妈之前就在这个村里租房子,事发之后,他们就搬走了,爸爸从公安机关了解到孩子现在已经上学了。 孩子的爸爸说最近看到邯郸初中生被杀案,他难免又想起自己受害的女儿,他说“我们可能需要一辈子来接受这个结果!” 现在这位爸爸准备要提出刑事申诉和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看的时候真的很气愤,我就在想现在的孩子犯罪年龄已经低龄化了,这种情况再不调整法律,会引起更恶劣的社会影响,我们是要保护未成年人,而不是保护未成年的凶手,不能本末倒置! #春日生活打卡季# #记录我的2024#





